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吴菲) 酒后请来代驾,不料代驾司机放下人后连车也开走了,车主刘先生也许至今没明白,自己可能无意间“得罪”了这名代驾司机。昨日,司机周某凤被控抢夺罪一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酒后请代驾,结果车没了

  2016年7月29日凌晨2时许,刘先生在越秀区沿江路某酒吧消费后出来,刚出门口,便有代驾司机上前揽客,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以50元成交,司机周某凤揽下了这单生意。刘先生和几个朋友都上了车,途中,周某凤将刘先生的马自达小汽车开到了中山一路附近,放下了两名乘客,接着又将刘先生送往永福路某酒店。

  刘先生刚下车,没来得及反应,司机就加大油门开着车扬长而去。随后,刘先生报警。

  得手后,周某凤将小车驾驶回了茂名茂港区沙院镇的老家,停放在某社区路边。途中,为了逃避侦查,他还将车内的电脑、钱包、手机等财物丢弃。7月30日,公安机关在茂名找到了刘先生的汽车(经鉴定价值5.9万元)、驾驶证。8月10日,周某凤在广州落网。而丢失的电脑、手机等损失则未能挽回。

  自称接单吃了亏就抢车

  昨日下午,周某凤被控抢夺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据周某凤称,自己家境不好,作案时,他的妻子正怀有身孕,落网后5天,他的女儿便出生了,对于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莫及。

  周某凤供述,案发前,自己在某物业公司上班,并兼职做代驾司机。他并没有挂靠代驾公司,自己找人做了个工作牌,便在酒吧外承揽生意。对于作案的动机,周某凤称,原本谈好的价钱是50元,结果出发后,客人又要兜到其他地方放朋友下车,比预计的路程多跑了,他觉得自己这单生意做亏了,于是动了开走车的动机。

  法院认为,周某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决周某凤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周某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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