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营运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网约车应装计价器、G PS、摄像头、车内行车记录仪、报警装置等。彭志刚说,出租车均安装了G PS、视频、报警等装置,建议强制规定网约车都配备同样装置。他建议,网约车颜色要统一,车内应有“网约车业务”标志,便于政府识别,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市民安全。

  听证代表李健伟还建议,把各平台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尤其是车辆及人员的注册信息、运行轨迹、运价等信息,可实时查询、监控。一旦出现损害乘客权益的事情,政府部门即依法介入,并建立对平台的追责和考核机制,倒逼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一定要强制网约车安装发票打印装置,发票的信息要尽量全面,这可以作为重要的维权凭证。”

  听证代表王先生则提到,主管部门应参照巡游出租车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模式,对网约车平台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

  “政府制定基本策略,同时通过牌照发放,来管理网约车公司,网约车公司自行管理司机同时保护乘客利益。”黄先生建议,每当某公司有损害乘客利益的事件发生的时候,扣分,在半年考核的时候砍掉牌照数量。这样他们自然会留下最优质的司机,淘汰差的司机。

  听证代表邹先生也认为,各平台必须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控监管,明确承运人的职能和主体责任,各平台必须设置相关的机构和管理部门,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定期开展检查维保及培训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设置相关考核机制。

  听证代表付振江则强调,网约车只可在一个平台注册运营,不允许同时在多个平台注册,车辆和驾驶员在线上的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营运信息一致。同时,鉴于网约车是单班驾驶,对运行时间长达10小时的车辆应停止向其派单,且停止时间至少为10个小时,“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李先生则提到,网约车司机普遍使用手机上网,很多都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也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规,建议在制定细则时,要对此违法现象予以禁止。

  部门回应

  对“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及驾驶员”的观点,深圳市交委解释,为保证安全和服务的基本要求,交通部门依法对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这只是对涉及公共客运安全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的底线要求,政府监管并非、也不可能取代网约车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网约车企业作为承运人,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服务管理,主动承担对乘客的安全服务保障职责等。

  深圳市交委介绍,网约车是互联网形势下新的经营方式,对网约车的管理必须采取以网管网方式,数据备份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妥善处理乘客投诉、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管理。

  深圳市交委表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经过相关的审查审核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考核考试,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驾驶员申请准入时,深圳网约车管理系统将会对驾驶员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等条件进行审核。并建立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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