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来穗宣)广州市2016年度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6001人)正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gov.cn)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公布。记者昨日获悉,自2月27日起至3月10日,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同步发放《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即“入户卡”),入户人员可到原受理窗口领取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入户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2016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于11月1日至30日接受申请,共有1.19万人正式提交申请,通过预审1.11万人。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年度计划指标确定了6001位入户人员名单(最后2人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间均相同,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作并列排名处理,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申请随迁的人员有7929人,共13930人可同时办理落户广州。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醒入户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或“收件回执”,于2月27日至3月10日,前往原提交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自“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签发之日起90天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复核及相关入户手续,具体流程参见《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引》;如发现相关内容与申请材料不符,请到原窗口退回“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原件并填写《2016年积分制入户卡修改申请书》,工作人员受理后,于7个工作日内换发(修改入户地址可直接到公安部门申请)。

  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请登陆“广州金盾网-网上办事-办事服务-户政”中详询,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市公安机关提醒,本次积分制入户发放的“入户卡”有效期为自签发日期起90天,入户人员在有效期内都可以到公安机关申领《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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