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卡斯、卢梦谦 通讯员潘文蜂、马圆、况淑敏)2016年度广东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近日启动,新一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将于4月中下旬出炉。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2016年度全省参评纳税人户数约71万户,包括广东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评价工作由省地税局牵头联合省国税局开展,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采集纳税人信息,根据纳税人全面的涉税(费)信息情况,经系统自动计算出纳税信用评价分值,税务机关核查后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按规定,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级,按照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计算,90分及以上为A级;B级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C级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不满40分或有规定情形直接判级确定为D级。2014~2016年度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纳税人即为纳税信用3A级纳税人。

  广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通天介绍说,经过提前预评、部署培训、各地准备等前期工作,现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进入了各级税务机关逐户核对纳税人评价分数的阶段。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将对外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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