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子杰 通讯员 赵雪峰)昨日,《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下称《办法》)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正式印发施行。《办法》显示,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只要被认定为有效线索,每次举报最低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广州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河长办)负责受理违法排水行为的监督举报。《办法》明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保密。有奖举报信息由工作人员统一造册登记、递送和保管,举报人情况不纳入电子平台管理。

  《办法》规定,公民、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违法排水,提倡实名举报。如举报人不实名举报的,市河长办仍会受理并核查举报内容,但不予发放奖励。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网络方式等客观、如实举报,并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地址、违法事实、污染后果等情形的照片和录像、文字资料等相关证据。

  举报后,市民能获得哪些奖励呢?《办法》规定,提供违法排水行为线索,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300元。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河长办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除上述奖励外,举报人还有望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据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放奖励时,举报人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直接签名就可以领取奖金。对于300元的基础奖励,如果举报人不方便上门领取,可改为收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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