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市湖长制实施方案》近日由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实行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泊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河长制、湖长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针对不同类型的湖泊,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强化对湖泊的治理和保护,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黑臭。

各级河长兼任湖泊所在地湖长,特别设立业主湖长

《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湖施策、系统治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市所有湖泊、水库实施湖长制。到2018年6月底,在全市建立湖长制,构建四级湖长体系;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黑臭、无行洪障碍、无违章建筑,还河湖自然面貌;到2020年底,实现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水质达到省下达我市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水质稳定达标。

在河长制基础上,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长体系。市设置双总湖长,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兼任市第一总湖长、总湖长、副总湖长。各区、镇街的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兼任本地区总湖长、副总湖长。白云湖、海珠湖、花都湖、黄龙带水库、流溪河水库等市管或作用重要的湖泊由市级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湖长,所有湖泊所在区、镇街、村社分级设立湖长,由相应河长担任。湖泊权属单位设立业主湖长,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

业主湖长负责一日一巡

对于各级湖长的具体责任,《方案》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市级湖长负责责任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统筹与协调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协调解决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督促市级责任单位和下级湖长履行职责。

区级湖长负责责任湖泊的治理与管理保护工作。牵头开展湖泊普查,编制、实施湖泊岸线管理规划及“一湖一策”方案,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牵头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湖泊和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监督区级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湖长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湖泊治理、开发利用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湖长负责责任湖泊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涉湖工矿企业、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等整治,以及排污口摸查、整治工作。

村居级湖长负责责任湖泊巡查与保护工作。负责本村社自建污水收集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组织湖泊周边环境整治;做好本村社保洁工作;协助业主湖长解决湖泊问题。

业主湖长负责湖泊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湖泊巡查、治理、保洁、工程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湖泊和排水设施一日一巡。

“散乱污”整治、“四洗”行动延伸至湖泊 

在湖泊的治理和保护上,《方案》中提出,将“散乱污”整治和“四洗”(洗楼、洗管、洗井、洗河 )行动明确的实施范围延伸至湖泊及入湖河流流域,同目标、同措施、同督办、同考核推进各类整治工作,及时清除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设。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及入湖河流无非法排污,基本完成“散乱污”场所整治及违章建(构)筑物清拆。

《方案》要求,各区要抓紧摸清湖泊基本情况,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针对不同类型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湖泊管理保护的分类指导。抓紧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实行严格管控。

同时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建设信息和数据共享平台,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和分析评估体系。要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对湖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开展湖泊藻类预警,严密监控湖泊富营养化。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河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文:广报记者杜娟通讯员赵雪峰

  [ 编辑: 李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