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对小夫妻来说

  怀孕就是一大幸事

  但是在期待“小天使”降临的同时

  一些“准妈妈”们却会有这样的顾虑:

  要“孩子”,还是保“饭碗”?

  在激烈竞争的现代职场中

  这成为困扰许多女性的一道“选择题”

  家住广州天河的杨女士也不例外

  据了解

  原本在广州延锦假期旅行社有限

  公司任职计调主管的她

  在告知公司自己怀孕的第二个月后

  公司以其“工作态度不好”

  被降职为专员

  ▼

之后公司又以“删除公司文件”之后公司又以“删除公司文件”

  扣罚杨女士5000元的工资

  ▼

除此之外除此之外

  杨女士的座位还被调到

  空调风扇都吹不到的仓库和厕所之间

  开会时,公司还向她展示一张调查表

  杨女士被“集体劝退”

  ▼

而公司方却表示并不是因为杨女士怀孕而公司方却表示并不是因为杨女士怀孕

  而对其降职降薪

  殊不知,公司这样的行为

  已经构成违法违规!!

  你知道吗?

  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都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有违法行为,比如:刑事犯罪、蓄意损害单位利益等行为。

  “

  其实这样的情况还真不止杨女士一个

  不少准妈妈就曾向DV君大吐苦水

不过话说回来不过话说回来

  既然知道用人单位的行为

  可能已造成违法

  我们就要忍着吃哑巴亏吗?

那女性职工该如何维权?那女性职工该如何维权?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V君教你

  一招维权!

女职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女职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

  应及时取得三级医院的

  孕期诊断证明等材料

  并与劳动监察部门取得联系

  由他们来甄别企业是否损害了

  员工的合法权益

随着二孩政策的到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到来

  二胎孕期的女职工在近两年内

  可能会集中出现

  虽然这的确在一定程度上

  给用人单位带来压力

但是降职降薪但是降职降薪

  绝对不是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因为从招工的那一刻起

  用人单位就必须要依法保护

  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DV现场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