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其中对落户广州的金融机构有诸多奖励政策,最高达到一次性奖励2500万元。

  具体的奖励项目,主要包括:

  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并购最高分别奖励2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保险中介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奖励2000万元。市政府重点引进的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法人金融机构还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对上市挂牌企业最高补贴300万元,对发行债券的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在区域股权市场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股权投资机构最高奖励1500万元。

  支持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发展的企业:对社区金融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贴,对农村金融服务站最高给予15万元补贴,对银行机构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涉农贷款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金融科技类主体最高奖励300万元。金融研究机构、金融人才: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补贴100万元,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才每月补贴1000元;对每年评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在国际金融城购地建设及购买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每平方米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