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酒之后下列这类“奇葩”行为更是不要做!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了几宗案例——

  不让代驾“送佛送到西”

  2018年10月2日,黄某某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约500毫升的红酒。聚餐结束后,朋友为黄某某请代驾开车送其回家。到家附近的停车场时,黄某某两手一挥让代驾离去,决定自己倒车泊位,期间,黄某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碰撞到其他停放的车辆。

  发生事故后,他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并与车场保安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后保安便报警,黄某某一直留在现场直至民警到场。民警在现场对黄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18mg/100ml,接着带其至有资格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带至越秀交警大队办案场所。

  经送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静脉血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为190.1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酒后抑制不住想兜风的念头

  2019年4月30日23时许,曾某从家里去往附近的喜士多便利店买啤酒的途中,帮停车场的大叔停了一辆三菱轿车。在便利店与朋友举杯畅饮之后,凌晨2时许,曾某突然想驾驶那辆三菱轿车外出兜一圈,于是他便去保管站向大叔取车钥匙,表达自己想兜风的意愿,由于曾某经常帮大叔停车,两人相熟,于是曾某成功地取车上路了。

  驾驶至某段道路时,因灯光昏暗,转弯时车辆撞上了路边花基,导致右前轮胎爆胎。回到停车场后,曾某主动通过大叔联系上车主,赔偿事宜谈妥之后,曾某又去喜士多便利店与朋友继续和朋友喝酒,直至民警抵达现场。民警在现场对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05.3mg/100ml,接着带其至有资格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将其带至越秀交警大队办案场所。

  经送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静脉血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为279.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开车犯困路边停车睡觉

  2018年12月24日21时许,曾某某与同事聚餐期间喝了约100毫升的白酒。22时许,曾某某驾驶汽车回家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越华路路口等待通行时,因不胜酒力,在车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直至民警到现场拍车窗时,曾某某才转醒。民警在现场对曾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04.6mg/100ml,接着带其至有资格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将其带至越秀交警大队办案场所。

  经送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静脉血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为93.9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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