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何叶舟    

  珠海斗门一女子驾驶小车接送孩子上学,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日前,斗门交警黄警官带着几名民警,来到斗门区实验二小附近开展突击检查行动。14时前后,路上车流逐渐增多,有不少是送孩子上学的。

  黄警官几个人盯着过往车辆,突然发现一辆粤CQ××58号棕色比亚迪小车沿珠峰大道驶来,在靠近实验二小门口的巴士站停了下来,车门刚打开,六名小朋友依次下车,往学校跑去。

  黄警官等人立即跑上去围住小车,女司机见到交警一脸不解。黄警官指出,她涉嫌运营非法校车。原来,这辆比亚迪小车正是斗门交警排查出的重点车辆。

  随后交警对女司机展开调查。庞女士38岁,广西人,家住斗门某小区,平时每天都接送自家孩子上下学。小区里很多邻居因为没时间接送孩子,又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于是找庞女士代为接送孩子。就这样,自家的两个孩子和邻居家的四个孩子每天都由庞女士接送,而且没有收取费用。

  情况调查清楚了,交警没有对庞女士进行处罚,只是提醒她以后开车接送孩子要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孩子的安全。

  同日13时49分,一辆挂着某托管机构牌子的粤C8××78号大巴出现在珠峰大道上,来到实验二小不远处停了下来,车上的老师和学生陆续下车。黄警官立即拦住了他们,清点了人数,一共是54人,刚好满座。

  看到交警清点人数,司机赖某是一脸尴尬又紧张,只好坦白。原来,9月开学前,开托管机构的朋友找到了赖某,希望他能带着他的大巴入股一块做生意,每天负责接送学生。赖某同意了,于是每天干起了接送的工作。当天载着学生快到学校门口时,看到交警赖某就慌了,赶紧靠边停车让学生们下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珠海交警对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源头隐患排查

  据悉,一直以来,珠海交警对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源头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车属单位整改;对即将到期年检、报废的校车,第一时间提醒车属单位进行处理,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以来,珠海各辖区交警大队每天在校车行驶的时间、路段开展整治,对校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校车是否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等严格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会立刻要求相关部门和学校整改。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