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的一个深夜,一名贵州男子从中山开车来珠海为妻子庆生,没想到乐极生悲,回家途中却把一名骑车女子撞飞,导致女子当场死亡。法院判了……
男子为妻子庆生发生惨剧
今年3月13日,花朝节后,余寒未消,宜火锅。这天,潘某专程从中山赶到斗门,为妻子过生日。▼
网络配图
晚上11点,潘某夫妻从斗门西埔一家火锅店走出,带着笑容和火锅后的满足感离开,潘某驾驶粤C8××62号白色小车缓缓转入珠峰大道,向乾务方向驶去。▼
此时,珠峰大道路灯明亮,车流稀少。经过草蓢路路口时,小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妻子坐在车上有点担心,提醒丈夫:“慢一点”。谁知,险情悄无声息出现!
当时,潘某看见小车右前方出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女子,脚踩踏板正在猛蹬。潘某来不及反应,车头右侧撞上电动自行车,女子瞬间飞了出去。本沉浸在生日快乐中的妻子吓得不轻,惊呼:“撞到人了!撞到人了……”▼
死者丈夫现场怒打肇事司机
接到潘某慌张的报警后,斗门交警沈警官飞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右侧第一车道上,车子右后方约3米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
白色小车右前侧防护杠被撞出一个大洞,车灯碎裂,小车、电动自行车的零件混杂在一块,散落一地。一名年轻女子倒在车旁,满头鲜血,手机、帽子、鞋子散落在现场周围。▼
120救护车也赶到现场展开急救,但由于女子头部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场死亡。而受伤女子的丈夫恰好路过现场,看见惨状情绪瞬间失控,先是跪地嚎啕大哭,接着起身朝潘某迎头一拳!
沈警官急忙拉住男子,让他冷静下来,等待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潘某接连后退几步,站在交警身旁喘着粗气,交警准备询问情况,却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从潘某身上散发出来,于是立即对潘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数值飙红。沈警官立即将满身酒气的潘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检,随后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抽完血,潘某被带到大队审讯室,可他一脸无奈,说自己很迷糊,对电动自行车如何行驶、何时出现、怎么撞上去的一概不知。
行车记录仪还原事故真相
沈警官立即调取了肇事小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潘某沿珠峰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时走的是S型轨迹,一会儿压车道左侧虚线,一会儿又冲向右侧路基,这么来回几次都是有惊无险。▼
当小车过了草蓢村路口时,一辆摩托车出现在白色小车的前方,两车保持几乎相同的速度往前行驶近百米。随后,白色小车逐渐提速,与摩托车的距离越拉越近,摩托车突然向车道中间靠过去,超越了靠近路基的电动自行车。▼
而白色小车依旧保持原有速度向前行驶,电动自行车速终究跑不过小车,潘某驾驶小车将女子邓某连人带车直接撞飞!▼
撞人的瞬间,潘某没有说半句话,行车记录仪只记录下潘某妻子发出的惊叫声。
很快,潘某的血检结果出炉,结果为249.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事故的起因,原来是一个“酒”字。
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事故车辆的检验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报告显示,肇事小车和电动自行车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但发生事故时,潘某以不低于73km/h的时速行驶,而珠峰大道限速70km/h,潘某超速行驶。▼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研究,斗门交警认定:潘某醉酒后驾车上路、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时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年7月,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机一杯酒,毁了两家庭
死者姓邓,年仅29岁,家住东澳村,是西埔某超市的收银员,有一儿一女。事发当晚,邓某下班后和平时一样骑车回家,没想到碰上潘某这个冤家,发生惨剧。当晚,她丈夫迟迟不见邓某回家,打电话也没人接,等得心急,于是开车沿途寻找,没想到经过事故现场时,却看到妻子满头是血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而潘某32岁,20岁就外出打拼,一对子女在贵州老家读书。这几年,潘某在中山,而妻子在斗门工作,潘某经常中山、斗门两头跑。事故当天是潘某妻子的生日,他开车来到斗门,接上妻子和自己的妹妹在西埔某火锅店吃饭,却偏偏碰到两个朋友,于是一顿白酒乱喝。饭后妻子说要叫个代驾,可潘某晕晕乎乎非要逞能,说自己能开车,果然在半路酒精发作,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潘某不但要服刑,高额的赔偿还要由潘某自己承担,保险一分不赔!事故不仅给他带来巨大的压力,也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2019年,珠海因酒醉驾引发交通事故30宗,造成5人死亡,虽然同比分别下降42.31%和68.75%,但数量仍然较多。因此,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酒醉驾的打击力度,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司机,要时刻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记在心中,不要触碰严禁酒驾醉驾的法律底线,不要因为一杯酒,毁了自己和别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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