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洪希 刘伟超

当事司机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事司机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月6日晚,广西靖西市男子隆某因醉酒驾车及“路怒症”发作中山市横栏镇和一名行人发生肢体冲突。3月9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8mg/100ml。

  事发当晚,中山市横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横栏三沙路段发生一宗司机和行人的打架斗殴事件,当事司机涉嫌酒后驾驶,已被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请求出警调查处置。

  大队值班民警闻讯当即前往派出所调查,看到当事男子隆某满脸通红,酒气冲天,当即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处警民警随后将隆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当事司机隆某系广西靖西市人,现年34岁,租住横栏三沙某出租屋。在询问过程中,隆某对自己酒后驾车并与行人打架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隆某交代,当晚,他和亲戚在横栏三沙的出租屋吃饭喝酒,期间自己大约喝了四两白酒、二两啤酒。饭后,他驾驶朋友的小轿车送亲戚回横栏四沙,但刚上路没多久,便看见前方有一名路人阻碍了车辆通行,于是不停按喇叭要求让行。路人让行后朝他看了一眼,他当即动怒,打开车窗质问对方“你瞅啥”,路人回了他一句,双方随后发生口角之争,他于是下车与对方动起了手脚,后来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处理。

  3月9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交警部门提醒:酒后驾驶更是容易使人暴躁动怒,驾驶人任何时候都不要酒后驾车。驾车途中出现堵车等意外情况时,应保持平和心态,相互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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