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市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位于磷溪镇仙田二村的湘桥区领跃电器配件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这家配件厂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厂区内有生产设备一批。检查发现,该厂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蚀刻工序、磨板工序、上松香油工序产生的废水都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印刷废气也是直接排放到空气中。

  执法部门现场对它的主要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检查现场,市环保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该厂所产生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科工作人员:

  监测的结果显示它外排的废水里,重金属超过我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已经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当天下午,市环保部门将该案移交给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而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该工厂的污染情况符合通报联查规定的情形,4月20日,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了16个部门共同对这个厂进行通报联查。结果显示,该工厂在安监、消防等方面也是问题重重。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 吴茂中:

  这个加工场首先存在“三合一”现象,就是在仓库位置设置宿舍,另外我们对它的生产车间包括仓库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它没有按照要求配置还有设置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伟银:

  第一是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这个操作规程也没有上墙。

  第二是没有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是从业人员都没有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第四点就是没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前,该案的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联查 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湘桥区领跃电器配件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通报联查,这是我市自启动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以来,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提高违法的成本和代价,大幅降低环境违法现象发生,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潮州。今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24个市级部门及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键:

  目的是通过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更有力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什么样的情况,才需要进行通报联查?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科副科长 张世镇:

  第一大块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29号规定的严重(环境)污染犯罪的情形,比如说像排放重金属的废水,一类重金属超标3倍,二类重金属超标10倍,就是涉嫌污染环境罪。

  几种需要通报联查的情形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的适应行政拘留案件情形;

  ●擅自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含小印花、非法洗水、非法水溶)、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被取缔后仍擅自恢复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

  ●已被政府责令关闭、取缔,或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被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启用被查封的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的;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启动期间,不按照规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的;

  ●违法行为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暴力阻挠妨碍环境违法事项查处的。

  ●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了执法职能和程序后仍不足以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的或其他确需组织案件通报联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