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警方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将赌局开设到网络上。近期,潮安警方就侦破了一宗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设赌参赌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今年初,彩塘派出所在线索排查中,发现了一个涉嫌利用微信平台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团伙,随即联合潮安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展开侦查。
彩塘派出所民警 文朝德:我所在上级部门的协助下,对该线索进行核查,最后发现该团伙是利用微信平台,通过抢红包,每天晚上组建一个名为“不喝水牛牛”的微信群,通过各股东介绍他人到该微信群里参与赌博。
办案民警经过一个月的核查、摸排,终于摸清了其中部分嫌疑人的行踪,并迅速采取行动。
彩塘派出所民警 文朝德:3月16日,在潮安公安分局的统一组织下,协调了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以及其他部门,对该团伙进行收网,分别在庵埠、潮州市区和彩塘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及其他参赌人员共10多名。
10月22日,在庵北派出所的协助下,最后一名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归案。目前,吴某喜、陈某荣、许某燕、陈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参赌人员也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审查,该赌博团伙的股东共有10多人,每次赌局由部分股东合资10万元作为赌资,再由股东介绍多名参赌人员到微信群里面进行赌博。
彩塘派出所民警 文朝德:具体是通过在“不喝水牛牛”群里,通过“车手”在群里发红包,发出一个3元的随机红包,里面有9个红包,最后一个红包是属于庄家的点数,之前的1至8个红包是参赌人员可以下注的红包,然后通过红包后两位数和庄家的点数比大小,结算输赢,赔率从1倍到10多倍都有。
据了解,犯罪团伙每天晚上组建一个微信赌博群,从晚上8点开始至第二天凌晨2点结束,结束后立即解散,第二天再重新建群,每晚一般由三名股东负责管理。
犯罪嫌疑人 吴某喜:平时各自占股,比例不一样。管理费一天1200元,3个管理者分,一人分400元,看其它群有在做这些,就跟着做,想着能否赢钱。
陈某荣和许某燕则是由股东所雇佣,分别负责在群里发红包和管理财务,赚取酬劳。
犯罪嫌疑人 陈某荣:我在里面当“车手”,负责发红包让人去抢,一个小时雇我几十元,一个晚上发100多个红包。
犯罪嫌疑人 许某燕:一晚金额是10万元,输赢有时是几万元,有时10万元都输光了就停,参赌的分输完了就不赌。多的一个晚上几千元,少的几百元。
陈某荣和许某燕原本以为,在网上工作,轻轻松松一个月就能赚取几千元,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网络上以盈利为目的制定规则、组织和吸引他人参与赌博的,都可能涉嫌赌博犯罪,组织者和管理者将承担刑事责任。而参赌人员以任何形式下注参赌也都属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