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骗子冒充供货商QQ 会计被骗95万多元

  按照习惯,市民通常只会记住好友的头像、昵称、背景等,却很少会留意QQ号。有犯罪分子就抓住了这点,他们盗取了QQ、微信号后,“克隆”一个头像、昵称一模一样的“客户”“上级”加入好友栏,并以此为幌子骗取钱财。

  近日,九江某家具公司会计韦小姐在其工作专用QQ上收到一个陌生人信息,对方自称是某供货商联系人,因不小心把韦小姐的QQ删除了,现请求重新添加。韦小姐看对方的名称、头像都对得上号,没起疑心,便直接把这个QQ加为好友。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对方问韦小姐什么时候把货款转过去,随后还提供了所谓公司新账号。在核查账单等常规流程走完后,韦小姐所在公司的出纳将95万多元转入对方账户。直至第二天,韦小姐与某供货商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联系确认时,才发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随后便发现自己的QQ被嫌疑人拉入了黑名单。

  专案组民警最终抓获了5名嫌疑人。经审讯,嫌疑人供述了诈骗的犯罪事实。

  揭秘: 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易被电诈分子盯上

  据警方介绍,目前,诈骗犯罪团伙已逐渐将诈骗目标重点转向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其突出作案手法有如下三种:

  第一,嫌疑人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QQ号码,并分析出企业老板QQ号码,再冒充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或汇款指令。或通过盗取员工QQ、微信,掌握企业人员架构,建立虚假企业QQ群、微信群,在群内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或汇款指令。

  第二,盗取企业的往来客户互联网邮箱,掌握企业与客户资金往来规律,通过更改邮箱地址(如将123456@163.com改为123456。@163.com),向企业发送汇款账号变更的邮件,诈骗货款。

  第三,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对受害人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嫌疑人指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