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2月12日消息,随着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结果揭晓,特区新一届选委会成员12日全部产生。按照安排,他们将于明年3月投票选出香港特区下一届行政长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11日举行,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冯骅12日介绍说,本届选举共有约10.7万人投票,投票率约为46%,投票及点票过程顺畅。
选管会早前公布消息显示,选委会38个界别分组中,有13个因为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超过该界别分组或小组获分配的委员数目,候选人无需进行投票而自动当选。其余25个界别分组或小组中,共1239名候选人竞逐733个席位。
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选举委员会由分属四大界别的38个界别分组的1200名委员组成。
选委会四大界别分别为工商、金融界300人,专业界300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300人,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代表、乡议局代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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