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张志明)记者今天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8月1日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与2016年度相比,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保持不变,上限为22995元,下限为1510元。

  据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上下限将分别根据国有企业月平均工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则与职工的月缴存额密切相关。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3〕103号)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会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时间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办理调整,可前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并携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记者还获悉,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将于今年底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