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柯兵)10月25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举行兼职仲裁员(第二批)聘任仪式,南城等16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新聘了34名兼职仲裁员。

  自此,我市兼职仲裁员人数新增至64名,仲裁员队伍与办案力量不断壮大增强,进一步缓解了基层仲裁庭“案多人少”的矛盾。

  百余人难办万余宗案件盼新力量加入

  近年来,我市“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据记者从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我市专门从事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专职仲裁员仅为100多人。我市每年前来申请仲裁的案宗总量则为1.5万件左右,倘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以1个劳动者算1宗来计算,总量还要翻番。

  这种局面就决定了必须要增派仲裁办案力量。因此,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兼职仲裁员这种社会力量成为缓解矛盾的理想之选。

  事实上,按“三方原则”实行社会化办案是国际通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为落实“三方原则”,国内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进行了有益探索,从社会上聘任兼职仲裁员办案。

  2016年,我市选择清溪、塘厦、长安和大岭山等4个仲裁庭开展兼职仲裁员办案试点,聘任了首批30名兼职仲裁员。试点成效显示,兼职仲裁员办案量占试点镇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两成左右。

  今年初,市政府将兼职仲裁员办案工作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市仲裁院也将兼职仲裁员办案工作扩展到南城等全市16个仲裁庭。经岗前培训,拟聘兼职仲裁员从7月开始,已陆续独立开庭办案。

  我市兼职仲裁员试点办案量已超2成

  兼职仲裁员独立办案,如何保证专业性呢?

  据悉,兼职仲裁员主要来源于律师、企业高管和劳动调解员,他们身份独立,立场中立,不仅具备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具有相关行业的经验。因而,兼职仲裁员更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调解率也比较高。

  以企石、大朗、松山湖和常平为例,兼职仲裁员的调解结案率分别高达75%、72.7%、50%和44.8%。“劳动仲裁吸纳社会力量独立办理仲裁案件,展现了劳动仲裁的开放气度,增强了劳动仲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截止9月25日,16个仲裁庭已向拟聘兼职仲裁员分派案件210宗,占16个仲裁庭同期受理案件总数(7月26日—9月25日)的22.5%,超过了年初制定的同期20%目标。

  此外,清溪、塘厦、长安和大岭山等4个去年试点的仲裁庭,今年已向兼职仲裁员派案412宗,已审结346宗。

  接下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社会贤才进行仲裁员初任培训,并继续探索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按“三方原则”组庭和社会化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