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在东莞某大型企业担任财务经理的许某伙同担任该企业会计的前妻和出纳,侵占公司280多万元。案发后,其前妻和出纳均获刑,他却逃了。去年年底,潜逃多时的许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但拒绝承认其罪行。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许某不构成自首,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公司经济损失。

  冒领老板津贴百余万元

  50岁出头的浙江籍男子许某原是长安镇一家塑胶制品厂的财务经理,其前妻马某则是厂里的会计主任。公司后来才得知,许某在公司填写的个人履历很多都是假的,马某竟然是其前妻。

  2009年1月~2011年5月,许某、马某以多发工资的方式侵吞公司资金。其中许某应发工资为81万多元,但实发工资为149万多元,从中侵吞约68万元。

  2010年10月30日,许某为侵吞之前跟公司的借款20余万元,伪造了一张税务部门催缴税款29万多元的通知书用于报销平账。公司出纳盛某在明知违反报销制度、许某也无法提供完税证明的情况下,仍为许平账,协助许侵吞公司钱款。

  2011年3月,公司向员工发放2010年年终奖、2010年第四季度超产奖及废品销售款共181万多元,许某从财务领走上述款项后,实际发放143万多元,侵吞了剩余的37万多元。

  更令公司老板吃惊的是,原来公司财务有一笔账,以津贴的名义每个月发放5万元给老板,而2008年7月~2010年11月,这笔款项一直都是由许某代领的,公司老板对此一无所知,也从没收到过这笔钱。

  单这一项,许某就私自侵吞了共计141万多元。

  投案后否认侵吞公款

  2011年5月,公司报案,马某、盛某均获刑,许某却逃了。去年年底,潜逃多时的许某向浙江警方投案。经查,许某的职务侵占数额总计280多万元。投案后的许某否认自己侵占了厂里的财物,称逃跑是因为伪造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平账。

  法院经审理认为,多项证据已证明许某有利用作为财务部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钱财。许某归案后拒不交代侵占公司钱财的犯罪事实,故不构成自首。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