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开征在即 政策宣讲送上门

东莞市地税局莞城分局工作人员到玉兰集团宣传环保税政策知识(记者 郑志波 摄)东莞市地税局莞城分局工作人员到玉兰集团宣传环保税政策知识(记者 郑志波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明年1月1日环保税正式开征,全市包括企业在内的超过90万市场主体都准备好了吗?谁需要缴环保税?税额怎么计算?近期,市地税局密集开展环保税宣传,走访重点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门送政策辅导服务,解决广大莞企对开征环保税的有关疑问,为环保税在我市顺利开征打下基础。

  五类情形暂予免征环保税

  据悉,需缴环保税的纳税人,是指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值得留意的是,有五类情形暂予免征环保税,如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开展送税法到企业活动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开征有助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据介绍,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环保税开征的准备工作,线上线下推送环保税政策信息,举办系列专题宣讲培训,开展送税法到企业活动,莞城、万江、石龙、洪梅、企石等多个镇街地税分局有针对性地走访辖区内造纸、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向企业做好环保税的答疑解惑、政策辅导等工作,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何先生说:“此前对环保税了解不多,这次地税局上门来服务很及时,正好为我们提供集中咨询的平台。”广东玉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万先生表示:“地税局的一对一辅导,让我们加深了对环保税的理解,打消了疑虑,增强了经营发展的信心。”

  据了解,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