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获悉,市教育局对东莞2017年11月前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有15家被列为警示机构。

  据介绍,2017年度,东莞市应参加信用评价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共724家,经培训机构自评、镇街教育部门初评和市教育局复评,培训机构中有警示机构15家,失信机构0家,严重失信机构0家。另有今年已停办或暂停办学机构22家不参加2017年信用评价。

  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宣教办(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各培训机构的管理,促使其依法依规办学,对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黑名单”的机构要重点跟进、限时整改,努力促进机构信用修复;要督促各培训机构以信用评价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建设诚信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