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周桂清) 东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今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广东省后,将由广东省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东莞奖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在24项奖励支持措施中,东莞属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市。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
2016年6月1日,东莞正式实施《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全市41家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继续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300元以上的耗材加成,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二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部比价关系。实施改革后,累计调整价格523项,降低检验、检查2类299项,提高手术治疗、综合医疗、中医和民族医治疗3类224项。这次调整的项目,全部列入医保基本支付范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东莞共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2.25亿元。
2017年9月底,东莞发布了医联体组建方案,短短几个月间,全市已组建36个医联体,所有公立医院、社卫中心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现有社卫服务机构403所,门诊量约占全市门诊总量的27%。目前,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1.6%,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更是达到了66.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统计,2017年,东莞公立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次均门诊费用,在珠三角地区均处于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