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高校毕业生看过来,政府要发补贴啦!为引导和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市人力资源局发布《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并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补贴办法》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东莞市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1500元补贴。

  范围:

  “东莞市属”扩为“东莞市内”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在2016年就出台了《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原政策的补贴范围仅为“东莞市属”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新的《补贴办法》将“东莞市属”改为“东莞市内”,使得补贴覆盖范围将更广,惠及的困难应届毕业生群体也随之扩大。

  根据新《补贴办法》,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这些条件分别是: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

  据悉,新政策还将原政策申领补贴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学年申领过助学贷款,修改为在学期间申领过助学贷款即可,补贴范围较原政策扩大。

  申领时间:

  每年3月份集中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学校在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安排时间给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学校在4月10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4月20日前,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曾获得东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