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门窗都完好无损,但放在家中的手机、手表、电脑等贵重物品却不翼而飞,盗贼到底是如何作案?不少受害居民百思不得其解…
近日,莞城公安分局通过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打掉一个以“钓鱼”方式盗窃屋内财物的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全部“渔夫”3人。
2018年4月8日1清晨6时许,家住莞城区旗峰路一出租屋的事主陈某起床后发现,原本放在房间桌面、床头柜上的3台手机,客厅桌子上的两台平板电脑、手表、钱包等物品全部不翼而飞,损失财物共价值约人民币20000元。
接报后,分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城南派出所警力开展缜密侦查。
侦查人员依托公安“天眼”及社会安防监控资源,通过回放比对案发现场周边的大量监控视频,迅速锁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掌握该团伙的人数、作案特点、路线等线索。
迅速逃离现场
为避免部分监控视频因时间延长覆盖灭失,侦查人员马不停蹄地与时间赛跑,加紧跟踪、走访、摸排,并连续多日在万江简沙洲工地、建材五金市场、小街内巷冒雨走访、调查;同时,侦查人员通过对辖区以往同类案件的比对串并,一个以“钓鱼”方式盗窃屋内财物的犯罪团伙逐渐清晰浮现。
在充分掌握该犯罪团伙的行踪动向及犯罪证据后,专案组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对三名嫌疑人布下天罗地网,务求一网打尽。
4月20日中午,专案组兵分两路,分别在莞城、万江等地成功抓获该团伙成员陆某知(男,42岁)、卢某汉(男,41岁)和陆某任(男,45岁,均为广西人)。
经查,自2017年至今,该团伙在莞城辖区先后作案多起,其一般选择在下半夜出动,寻找内街内巷窗户未关或关而不锁的私人住宅作案,用自制的粘有胶纸的“钓鱼竿”伸入屋内盗窃财物,而4月8日的盗窃案,该团伙则先攀爬至二楼窗户,用“钓鱼”的方式盗取事主放在桌面的钥匙后,开门入屋作案。
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结伙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时报君提醒各位,晚上睡觉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家中的门窗是否关好,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请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