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环保执法人员对涉气企业突击检查,并进行相关检测■按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环保执法人员对涉气企业突击检查,并进行相关检测

  全市零容忍整治“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实效纳入镇街年度环保责任考核,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全市已关闭198家“散乱污”企业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周桂清)5月2日晚,中堂环保分局局长卢锐新带领环境执法人员,对鹤田村散发异味源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当晚,共检查了纸品、机械制作、箱包生产等三家企业,在机械制作车间现场,发现喷漆、刷漆工序直排污染物,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直接排放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车间涉污设备进行断电查封处理。

  昨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自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截至5月8日,全市已排查出759家“散乱污”企业,关闭198家。全市建立“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考核机制,将整治工作实效纳入镇街年度环保责任考核,力争年内完成5000家“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

  检查:

  3家企业锅炉正燃柴烧煤污染空气

  东莞加快了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步伐,市大气办督导组也加强了夜间督导力度。5月3日晚上,督导组深入大岭山镇,对前期排查出的涉气污染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发现3家企业在夜晚燃烧煤炭、木材,严重污染周边空气质量。

  当晚8时许,督导组走进大岭山镇创利木业公司,工作人员直奔锅炉车间,发现车间通道,甚至锅炉上都堆满了木材。锅炉里还留有一根没完全烧红的木条。在督导组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企业负责人还辩称,这几天刚好有些木材边角料,不想浪费,就顺便烧掉。

  随后,督导组赶赴东莞市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又发现锅炉燃烧木材的问题。在汇康公司的锅炉房旁边,督导组还发现了一个堆放木材的后院,木材堆得有一人多高。显然,这家企业偷烧木材已有一段时间了。而在大岭山镇凤凰路1号的合鑫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正在烧煤。当晚,市大气办将情况反馈给大岭山环保分局,要求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散乱污”企业多,散落在城郊结合部,很多以小作坊、小加工厂的形式隐藏于村(社区)的小厂房、工业区边角甚至是出租屋里,集中在家具、五金、纸品、制鞋、塑料等加工行业,相当部分无具体企业名称、无营业执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没有设置、不达标甚至闲置不用,废气直排、偷排污染物现象比较普遍,是影响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据介绍,自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各镇街在专项行动整治和日常检查清理中,已排查出759家“散乱污”企业。其中,需要淘汰关闭的330家中,已关闭198家;需要整治的429家中,已有97家完成整治,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已恢复生产经营。

  部署:

  年内淘汰整治5000家“散乱污”企业

  据介绍,针对“散乱污”企业的特点,目前我市已制定并下发了《东莞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5000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任务分解到全市各镇街。市大气办及各镇街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难点和痛点,充分结合开展专项行动、实施网格化监管、收集举报线索、大数据筛查等四大举措,不留死角清理“散乱污”企业,采取高压态势确保其不会死灰复燃。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将“散乱污”企业“化整为零”、各个击破。市大气办督导组将加大排查“散乱污”企业的力度和广度。在督导检查中,一旦发现“散乱污”企业,当即通报辖区内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环保部门,由当地部门组织核实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大气办。

  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5000家“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全市镇街(园区)分为五个任务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类镇街,第一档至第五档的淘汰整治任务分别为350家、250家、150家、100家、50家,其中关停取缔数不少于任务数的70%,松山湖暂不下达具体整治任务。

  目前,全市各镇街(园区)全面开展辖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深入各个村(社区)查找“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和状况,列出清单,将清理任务按属地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压实到村(社区)干部身上,签订责任状,限期完成清理。通过片区包干的形式,确保责任区域“散乱污”企业不出现反弹,不出现新增。

  措施:

  建立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名录

  整治“散乱污”企业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散乱污”企业普遍工艺落后、产能落后,缺乏竞争力。对于这些已经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如果不及时整改,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为有效整治“散乱污”企业,市环保局将根据镇街入户核查反馈的情况,5月底前建立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名录,并及时补充更新“散乱污”企业,为精准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提供依据,“发现一个、反馈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据介绍,在村(社区)初步清理基础上,各镇街(园区)要抓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村(社区),对辖区内未清理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行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联合执法、部门分头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在6月底前完成一批“散乱污”企业的淘汰整治。整治完成后,各镇街(园区)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整治逐个进行及时“销号”。

  从8月起至年底,每个月内,各镇街(园区)对“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要开展“回头看”,发现死灰复燃和新的“散乱污”企业,要及时处理,对同一经营场所屡禁不止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有关业主、房东。

  同时,全市建立“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考核机制,将整治工作实效纳入镇街年度环保责任考核。构建工作通报机制,每月进行通报工作进展排名,对进度滞后的镇街(园区)进行通报预警,严重滞后的,报请市政府对镇街(园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