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老人寄居出租房 有家难回

  邓伯夫妇是水荫路72号四楼的住户,邓伯今年83岁,老伴何婆婆79岁。因为严重的类风湿,何婆婆双膝是肿的,走路弯着腰,蹒跚而行。她告诉记者,“坚持每天下楼一次,不然腿脚就会越来越不好,很快就要躺着了。”

  四层楼的楼梯对于两位老人来说已很吃力,上一次楼中间要歇两次,用时10多分钟。加装电梯一再推迟,让邓伯夫妇很担心,“我们这么大年纪,不知道等不等得到。”家住68号楼7楼的陈伯70岁,他表示,“现在腿脚好使,再过几年呢,不敢想,希望电梯尽快建起来。”

  等不来电梯,有的老人无奈直接搬离。今年83岁的罗伯曾住在72号楼8楼,因为身体有疾,需要坐轮椅出行。“最开始,在保姆搀扶下,父亲拄着拐杖能挪两步,后来更严重了,要人抬下来。”罗伯的女儿罗小姐表示,现在只能给父亲在白云区租了一个小面积的电梯楼来住。“现在是有家难回,父亲整天盼着自家楼房能装上电梯。”罗小姐说。

  焦点:加装电梯的地方到底是谁的?

  据了解,越秀区水荫路68号、70号、72号的地原都属于市园林开发公司。“相当于一个小区的不同期,68号、72号是一期,后来建了二期,70号是三期。”居民刘先生说。

  68号、72号加装电梯与70号在建楼盘是否存在“红线冲突”情况呢?从头至尾参与电梯加建的一位业主表示,2014年5月在市规划局一楼大厅召开了小型听证会,一位副巡视员当场确认,无论是消防还是地下室边线,水荫路68号和72号安装电梯的规划与水荫路70号在建楼盘没有任何重叠影响。

  今年4月,市规划局在官网政务公开主任信箱中回复居民称,“按建设单位的规划用地红线,水荫路68号建筑位于其用地红线内,但具体权属红线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今年5月,几位居民去市规划局查询70号的权属红线,获得一份包括68号、70号、72号在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换证字【1999】第32号)。几位从事规划、建筑行业的居民看过后表示,“大家都在一条大红线内,没有分开”。今年8月9日,黄花岗街道办出具的一份回复函称,“经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水荫路68号、72号两栋住宅楼在水荫路70号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议你们加装电梯一事与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

  有业主表示,若70号可以拿出单独的权属红线图,则可以明确其用地边界,否则一条红线内的地,包括绿地、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都应该大家共用。

  针对居民说法,记者短信咨询70号在建楼盘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伍先生,其回应称,“他们说的不是事实”。对此红线问题,黄花岗街道办事处的张部长表示,“水荫路68号、72号与70号原来是同一块地,至于现在用地范围有没有交叉还不明朗,属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

  街道:将积极协调 促进问题解决

  8月25日,越秀区黄花岗街道负责处理此事的张部长告诉记者,街道方面一直在积极协调介入处理此事。

  “由于水荫路68号、72号与70号在建楼盘在用地上存在分歧,导致加装电梯纠纷。之前,我们调解过一次,业主们同意先等在建楼盘的基坑完成后再建,就先暂停了电梯施工。”张部长说。

  对于居民投诉在建楼盘所建玻璃屋、泳池涉嫌违建一事,张部长表示,“我们已现场查看,规划上是没有的,已开出整改通知书,并已上报区城管执法分局立案。在楼盘规划验收的时候,只要有一项是违建,验收就通过不了,楼盘也就拿不到预售证的,没办法对外销售。”

  张部长表示,68号、72号两个楼梯口一共有22户居民,老人共有七八名。接下来,街道方面将积极协调。“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让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电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