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毒驾,害人害己!社会危害性极大。祸及的不仅仅是自身的安全,还危及到他人的生命,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周而复始地的严厉整治和宣传教育,相信大家都已经对酒驾醉驾是有所了解了,但什么是毒驾?你知道吗?毒驾就是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和尚未戒除毒瘾的患者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论其危害,毒驾比酒驾醉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人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调查显示,驾驶人“酒后驾车”比正常驾车的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食毒品后,人的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一旦开车上路,方向感、距离感就更加错乱,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安全隐患。

  接下来请看揭阳交警市区二大队查处的一宗毒驾案例:

  2018年5月30日上午,揭阳交警市区二大队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拦截查处了一名无证驾驶并且连续二次肆意闯红灯的驾驶人(黄某华,男,40岁,广西平果县人),按规定对他进行毒检时发现,该驾驶人存在吸毒嫌疑(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询问:黄某华对其吸食毒品(2018年3月开始吸食毒品/冰毒,最近一次是2018年5月27日在汕头吸食毒品)、无证驾驶摩托车及闯红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华毒驾、无证驾驶、闯红灯的后果:

  一、交警部门已按规定将黄某华涉嫌吸毒的违法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二、该涉嫌毒驾的驾驶人黄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依法对黄某华无证驾驶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天、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

  2。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3。已被注销驾驶证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10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检查和处罚只是手段,我们真正希望您明白和理解的是:生命只有一次!!!驾车出行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毒驾!

  (来源:揭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