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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本报3月14日独家报道了佛山南海一男子黄先生赊账1300万元,从“聚宝堂”买来了200件假古董的事件。昨日下午,该案在南海区法院桂城法庭开庭审理。聚宝堂的负责人梁某容起诉黄先生一家,要求他们支付1300万欠款,而黄先生一家则认为梁某容存在交易欺诈,提出了反诉。在昨天的庭审中,黄先生一方指责对方是“诱骗”,而梁某容一方则称对方“赖账”,双方就是否应该按照古董买卖的“游戏规则”处理进行了辩论。

  庭审一开始,法官便主持双方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庭无法进行调解。

  黄先生的律师认为,梁某容伙同中间人潘某唆使黄先生,以隐瞒事实的方式,采取欺诈手段,诱骗黄先生购买大批假的古董,并签署一系列金额巨大的欠条。该律师认为梁某容显然明知卖给黄先生的货物并非真古董。在这种情况下仍以高价出售,属于欺诈。

  梁某容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古董买卖全凭买家的眼光和喜好,“比如说玉器,只要是买家的心头好,就是无价,否则就是垃圾。”因此他们之间的交易自愿合法。

  律师还表示,梁某容自己也不能确认货物是否为真品,黄先生凭自己眼光选中物品,并且和梁某容讨价还价,黄先生这些交易习惯,都足以证明黄先生对交易是审慎的,同时他也知道古董的买卖有风险,但仍愿意承担风险购买这些货物。梁某容本人回忆,从黄先生拿货物的手势,就看得出非常熟手,黄先生也经常由早上9点多一直到晚上7点多都在店里品鉴藏品,并非外行。

  争议

  是否按古玩市场规则?

  梁某容的律师认为,该案涉及特殊商品交易。古董买卖的价格没有国家指导价,遵循“反欺诈,不打假”的原则。即使像梁某容丈夫这样有几十年经验的藏家,也不可能完全确认货品的真假。是真品还是仿品,需要双方靠眼力去判断。法律上,对这类商品是不打假的。

  “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卖家不可能将贵的东西便宜卖出去,梁某容所说的都是托词。”黄先生的代理律师称,特殊商品是在历史年份材质上有特殊性的,古玩市场在交易过程中,梁某容自己都不知道是古玩还是仿制品,根本不可能按古玩市场的“游戏规则”来交易。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