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底,一名女乘客在乘坐打车软件召来的专车时,惨遭男司机性侵犯。昨日(13日)上午,涉案司机邓某嘉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宣判后,邓某嘉不服表示要上诉。

  据报道,女事主阿英(化名,21岁,广州人)报警称,其于去年5月29日凌晨3时许在越秀区与朋友聚会喝完酒后,使用某打车软件召来一辆专车,准备回到白云区金沙洲的住处。因喝酒太多,阿英上车后不久便睡着了,约5时许醒来时,阿英发现自己竟然和开车的男司机在一间宾馆的房间里。刚刚清醒过来的阿英得知对方与自己发生了两性关系后,一时惊慌失措,而该男子将其送到金沙洲某处下车后便迅速离开。阿英在回家冷静下来后,决定报警。

  接报后,警方通过调取酒店停车场及内部的监控录像,警方锁定该名涉案的专车司机邓某嘉(29岁,广州人,盗窃前科人员,2013年刑满释放),并循线追捕。去年6月8日10时许, 嫌疑人邓某嘉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初步供认了当天凌晨与醉酒状态下的女事主在酒店发生两性关系。

  检方提醒:女性避免深夜独自一人打车

  时下各种打车软件盛行,颇受年轻人青睐,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检方提醒,由于目前打车软件种类繁多,对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查也是宽严不一,这直接导致了车辆与司机的良莠不齐。女性朋友在使用打车软件时更需谨慎小心,最好结伴而行,尽量避免深夜独自一人打车,打车的同时应该将相关信息告知亲朋好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广州日报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