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戴某某在被告席上听判。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通讯员 陈建忠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袁庆波 黄洋洋) 90后男子多次假冒民警招摇撞骗,两次判刑,出狱后又重操旧业,谎称能代办驾照、车辆通行证、疏通法院关系,骗取多名受害人共计超过10万元。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以犯招摇撞骗罪判处男子戴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戴某某生于1991年6月,2011年1月20日曾因犯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佛山南海区法院判刑3年3个月,201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不到一年,2014年4月23日他又因招摇撞骗罪被广东郁南县法院判刑2年,2015年11月1日刑满释放。今年4月25日,他又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事拘留。

  据指控,2010年5月,戴某某冒充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徐某某”身份,通过QQ结识了被害人邹女士。今年1月,戴某某以帮邹女士代办驾驶证、车辆通行证、疏通法院关系为借口,先后骗得人民币80800元。3月份,戴某某又以帮被害人办理毕业文凭并介绍工作为借口,骗得张某某人民币19800元,骗得江某某人民币7450元。

  戴某某声称,“徐某某”的人民警察证、居民身份证是他捡的。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证明证实,该警察证不是广东省公安厅印制的全国统一版本的人民警察证。居民身份证也是假证。

  被害人邹女士说,5年前她通过朋友认识“徐某某”,当年留了QQ联系方式,今年1月两人又联系上,于是加了微信。“徐某某”自称是佛山南海公安局刑警,还曾出示过证件。

  今年1月29日,“徐某某”说领导要过生日,让邹女士给钱打点。2月1日,“徐某某”说代办的驾照可以拿了,并说年底要纪律检查,让邹女士删除两人的QQ和微信记录,邹女士就删了,不过她留有截图。后来邹女士打电话再联系“徐某某”时,对方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2月5日下午,邹女士在佛山南海区公安分局门口拨通徐某某的电话,但他称自己在开会,之后再也没有回复,邹女士直接报警。

  海珠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而且是累犯。综合本案犯罪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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