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高绮桦)继汕头、珠海之后,佛山成为广东省第三个将于明年1月1日取消年票制的城市。24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局获悉,经省相关部门批复,佛山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目前,针对年票制取消后的相关工作,佛山市交通局正在推进当中。

  目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省财政厅已就关于佛山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作出复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

  年票取消后,佛山将保留马岗大桥、五沙大桥、顺番公路工程和南海区广和大桥两个经营性公路项目分别通过五沙、广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按原批复执行,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取消国道325线佛山澜石大桥扩建工程等29个项目收费,撤销范湖等10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

  据了解,佛山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年票制,全市共设42个收费站。为优化交通路网,佛山市政府成立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与原收费项目业主协商谈判,撤销全市中心城区公路收费站,在城市周边设置次票收费站,统筹对本地车主收取年票、对外地车主收取次票费,并用于返还原经批准收费的61个普通公路项目还贷支出。

  经过历年调整撤销收费站,目前,佛山全市纳入年票制还贷基数的项目还有32个。从佛山市交通部门相关公开信息可以了解到,截至今年年初,佛山纳入年票制范围次票收费站有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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