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茂纪宣)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重塑党内政治生态,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抓住一个关键: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牛鼻子”。茂名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月召开由各区(市)和经济功能区党委书记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针对突出问题,分析责任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茂名市纪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提醒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分别约谈相关责任人,仅今年就开展约谈谈话1908人次,追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为全面掌握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每年100多名党组织负责人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29名党组织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三述”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茂名市委书记许光参加市“三述”大会,当场给“三述”对象“找茬”。

  扭住一个重点:从“小事”开始正风肃纪

  茂名市直单位几个“一把手”因用公款聚餐,或因公车私用,或因私设“小金库”,或因收受下属单位一些土特产,就被查处了。刚开始,一些党员干部并不理解纪委的执纪监督,认为这有点小题大做。为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茂名市纪委坚持重要节点层层召开廉政谈话会,强调纪律、严明规矩,紧紧盯住干部的“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5起,共开展明察暗访586次,制作暗访专题片28期,查处“庸懒散奢”问题246起,追究责任166人。对党员干部的违纪倾向、苗头及时处理,决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小病拖成大病、小错酿成大祸。

  高悬一把利剑:零容忍态度惩贪治腐

  2015年春节后的短短2个月内,化州市共有4名局长和4名处级干部先后被查,这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反腐败力度。茂名市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共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4859件,初步核实线索4528件,立案2923件,查处处级干部190人(其中正处级干部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2人。严肃查处了化州市委原书记成济荣、秦刚,原市长黄从南,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茂名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潘北林,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瑞南,茂名市综治办原主任陈文松等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工作排在全省前列。据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县处级干部总数远远超过此前10年的总和。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3人,严肃查处了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等违纪违法案件。

  破解一个难题:创立重要案件“上挂审查”制度

  “没想到,真没想到,是茂名市纪委直接到镇里把我带走了。”这是化州市平定镇委书记李德落马后感言。针对县直部门和镇(街)“一把手”虽然职位不高,但在地方深耕多年,人脉关系涉及面极广、能量都很大,如果仅仅依靠县一级纪委办案,阻力必然很大,很难挖掘查出案件背后涉及的其他贪腐问题的实际,市纪委创立重要案件“上挂审查”制度,重拳查处“官小权重、关系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腐败案件,先后对基层科级干部违纪违法重要案件直接上挂审查50多件,不仅提高了案件审查质量,还直接发现掌握案件背后的腐败线索100多条,牵出处级干部40多人,此经验做法被省纪委总结推广。

  做实一项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茂名市纪委明确要求县、镇两级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把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茂名市纪委建立查办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督导制度,班子成员挂钩包片督导问题最集中、工作最难开展的镇(街),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去年5月统一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线索2984条,立案1621件,涉及村(居)书记、主任1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6人,持续发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了老百姓切身利益,增强了群众获得感,赢得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突出一批警示:牢固党员理想信念

  为了破解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没有触动党员干部灵魂深处的实际,茂名市纪委坚持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5部专题警示教育片,其中《陨落的“新星”》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三纪”教育专题片在全省播放。在茂名日报创办《廉洁茂名》专版,刊登本地典型案例70例。从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中剖析典型案例71例,编写《警醒与教训——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教育读本》,作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和干部培训教材。创新廉洁教育方式,由市委书记主持召开新提任市管处级领导干部及其配偶集体廉政谈话暨“双集”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到案发地举办廉政教育警示大会,以案说法,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

  树立一种导向:营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惩处少数腐败分子是政绩,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也是政绩。茂名市纪委坚决贯彻“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建立起上一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下一级党政“一把手”的谈话提醒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1248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9372人次,红脸出汗3110人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418人,直接与被反映人谈话276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组织处理125件,向有关部门提供廉政审核信息111209人次,建议取消769人评先评优资格,建议暂缓提拔干部176人,为1692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营造了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风清舵正好远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茂名的党风必将更清、政风更正,干部更加健康成长,经济更加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茂名前进的步伐必将更加矫健!

  正风肃纪

  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5起。

  开展明察暗访586次,制作暗访专题片28期,查处“庸懒散奢”问题246起,追究责任166人。

  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由党委或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谈话1908人次,追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

  落实各区(市)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每年100多名党组织负责人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29名党组织负责人“三述” 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

  惩贪治腐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共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4859件,初步核实线索4528件,立案2923件,查处处级干部190人(其中正处级干部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2人。严肃查处了化州市委原书记成济荣、秦刚,原市长黄从南,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茂名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潘北林,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瑞南,茂名市综治办原主任陈文松等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排查线索2984条,立案1621件,涉及村(居)书记、主任1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6人。

  创立重要案件“上挂审查”制度,排除办案干扰,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线索,茂名市纪委“上挂审查”区(市)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0多件,直接发现处级干部问题线索100多条。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3人,严肃查处了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等违纪违法案件。

  树立导向

  坚持惩处少数腐败分子是政绩,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也是政绩的执纪导向,贯彻“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为1692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履行职责,仅今年就开展谈话提醒1248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9372人次,红脸出汗3110人次。

  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418人,直接与被反映人谈话276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组织处理125件。

  向有关部门提供廉政审核信息111209人次,建议取消769人评先评优资格,建议暂缓提拔干部1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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