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单亲妈妈利用“挖矿机”发展下线32人
虚拟货币比特币曾经盛极一时,最高时被炒到一枚数千元。东莞一犯罪团伙,以比特币为诱饵,采用传销模式,用四台“挖矿机”做基础,发展下线32人“吸金”,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
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某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在庭审中认罪,但否认组织领导传销。
羊城晚报记者 谢颖 通讯员安燕玲
案 情
用“挖矿机”钓鱼 领导传销活动
公诉机关称,2013年下半年,才某(另案处理)以香港氪能集团(无工商登记)亚洲区市场总监身份,宣传投资氪能集团的挖矿机,可以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该比特币可以自由提现、自由交易。即以9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投资一台“K90挖矿机”或者3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投资一台“K30挖矿机”为条件,成为氪能集团会员,对应每天收益为0.63和0.18个比特币。
此后,才某积极拉拢许某(另案处理),成为氪能集团会员,许某随即发展了本案的被告人吴某,吴某又发展了王某富和钱某,并将链接在许某挖矿机下面的自己的四台“挖矿机”免费给王某富和钱某使用。
王某富和钱某以该四台挖矿机为基础继续大量发展下线,人数达32人,投资金额为42020743.68元。
其间,吴某以氪能集团大陆市场总监身份,多次组织、出席氪能集团市场推广会,组织会员旅游,宣传如何投资氪能集团获大回报,宣传一夜暴富。并宣扬投资者可以带自己的朋友、亲戚、同学来听课,主办方承诺吃住玩全部免费,但带来的人要有“潜质”,要成为自己的下线。
2015年2月底,氪能集团网站彻底关闭,才某、吴某等人无法联系。经过众多投资者的报案,东莞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27日对吴某进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进行逮捕。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