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徐勉 3个月前的一场交通事故,27岁的湖南小伙小张撞倒了一位流浪阿婆。为给阿婆治病,小张共花费了4万多元。因无法找到阿婆亲属,这个交通事故至今无法结案,救助站为此不愿收留阿婆。阿婆出不了院,于心不忍的小张,只好每天支付近300元的住院费。
撞伤流浪阿婆花了逾4万元治疗
昨日下午,白云区神山医院外科3床,79岁的阿婆躺在病床上呆望着电视,小张站在一旁,向阿婆喊了几次话,但由于口音不通,阿婆没有答复。
每隔一周,27岁的湖南小伙小张都会从东莞赶来,专程探望阿婆,然而这位阿婆并非小张的亲人,二人相遇完全是因为3个月前的一场意外。
去年12月25日晚20时许,小张驾着自己的面包车,在白云区神山大道西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遇到了正在过人行道的阿婆。来不及刹车,小张撞倒了阿婆。
见阿婆倒地,小张随即报警,并和一旁的几位路人将阿婆送往附近的神山医院抢救。诊断显示,阿婆身体“双侧耻骨上支骨折”,同时头部等部位还有不同程度外伤。交警认定,该事故为小张疏忽大意行驶造成,并判定小张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阿婆病情在一个月后得到稳定,3个月共花掉4万多元治疗费。眼见阿婆一天天康复,小张以为事故处理即将结束,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难题似乎还在后面。
找不到阿婆家人出不了院还得花钱
“其 实一个月前,医院就通知我们伤者已经治愈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但我们没找到她的家人,也不知道出院后该把她送去哪里,这些天一直在帮她联系出院后的去处,但 一直没有进展。”小张说,虽然阿婆已停止治疗并处于康复期,但她在医院住一天,就需要付住院费、餐饮费、护工费等高额费用,“每天要花掉近300元。”
这让小张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今,他几乎花光了自己的打工积蓄。但“总不能又让她回去睡马路吧”?对此,小张很是困惑。
实 际上,在阿婆入院期间,小张已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阿婆的家属,但因为阿婆表述始终不清,且意识有些颠倒,到现在,大家都仅仅知道她自称“唐凤英”,今年79 岁,是龙川人,有5个儿女。可询问其家庭地址、儿女信息时,她却始终摇头,说自己“不想回家。”“我想把她送去救助站,但救助站说这种有发生交通事故的他 们不收,起码得先结案。”但是,交警却告诉小张,倘若要结案,需要保险公司结案,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待治疗结束后,肇事者和伤者达成协定,医院开具出院证明 才能结算。
这样的话,不又回到了最初的难题上?这让小张如何是好?
说法
医院:
望上级部门帮忙协调
事发后,小张多次和医院方进行协调,希望院方可以以单位的力量,帮助阿婆寻找归宿,将其送到救助站。但院方尝试过后却告诉小张,恐无能为力。
神山医院医务科李医生告诉记者,目前阿婆的健康状况已非常良好,完全符合出院的条件。通常情况下,由120接回的社会流浪人员,医院会在治疗完成后联系救助站,由他们将这种“三无”人员带走。
但这次他们联系救助站后,却遭到对方拒绝,理由是流浪阿婆现在仍由肇事方接管,他们没有权利将阿婆接去。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神山医院已将该案例上报给白云区卫生局,希望上级行政部门可以协调解决此事。
救助站:
结案后就能接收
昨 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广州市救助站萝岗分站。针对小张和阿婆目前的情况,该站工作人员表示,“送来救助站的流浪人员,首先必须保证其为绝对自愿原则。” 同时,救助站表示,照目前情况来看,阿婆仍然属于需要配合公安案情的阶段,小张可以在公安结案之后,再联系救助站将阿婆接去。
律师:
肇事方已尽义务
对于小张碰到的难题,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在该事件中,小张实际上已经尽到了其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而帮助阿婆找到归宿乃至照顾她一辈子,已经不再是小张的义务范围。张律师强调,小张可以去公安机关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