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 通讯员黄蕴磊 黄妙姿 何娟报道 女司机酒后驾驶奔驰小车,1小时内连撞5辆小汽车后逃逸。新快报记者昨日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该女司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4月5日20时55分,女子李某酒后驾驶奔驰小汽车,沿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景花园路段等路段行驶,在1小时的行驶过程中,该奔驰车不断碰撞沿 途车辆,每次碰撞到车辆后,李某不仅没有停车等待交警处理,反而继续开车向前行驶,先后共造成5辆小汽车发生损坏。交警不停接到市民的报警,最后在南湾大 道北山牌坊路段把肇事车辆截获。经抽血检验,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1.82mg/100ml。

  当交警将李某带回交警大队询问时,女子逐渐清醒,得知事件后非常后悔,随后,李某主动向被害车辆的车主赔偿了相关损失。香洲区法院认定,李某因在道路上醉 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如实供述罪行,并且主动赔偿和取得被害人谅解,本可以从轻处罚,但她醉酒驾驶车 辆,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又与多台车辆发生碰撞,直至其车辆无法行使才被迫停止,李某的驾驶行为极其危险、疯狂,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治安。 因此,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对李某不适用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