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斌宇/文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图
偷排淤泥堵塞下水道易致雨天水浸街,执法难度大求市民“随手拍”并向12319举报
6月11日上午8时,一辆车牌号为桂KU2617的槽罐车在广州江海大道龙潭果树公园附近破坏窨井盖,向市政管道偷排泥浆,被市政维护人员抓了个现行。偷 排人员竟打电话叫来帮手,用铁棍打伤两名市政维护人员。目前,偷排槽罐车由海珠区华洲街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扣押,伤者医疗费用由行凶者赔偿,目前尚未公布最 终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该条管道负责输送周边生活污水进入沥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管道内已淤积泥浆约0.7米深,淤积管段长450余米,对管道过流能力造成了一定 影响,由于部分泥浆已经硬化,清淤工作较为困难。而且,“桂KU”开头车牌的槽罐车并不止一辆,疑似在多个工程外包的工地上揽活偷排,2014年至今,水 务部门至少已抓获14辆/次“桂KU”。
槽罐车停快速路旁,偷排约20吨淤泥
6月11日上午8时,正是上班高峰期,新光快速路由南往北方向近原新滘南收费站方向的路边,停着一辆二十多米长的槽罐车,车牌桂KU2617,拦腰截住一 整条车道。正行驶在此处的市政维修处巡查队队员老廖见状,想起这辆槽罐车正下方正是一处下水管道井盖,怀疑槽罐车正在偷排,连忙和队友靠边停车。老廖靠近 一看,这槽罐车巨大的槽罐下方,用一圈胶布似的东西遮住了车辆正下方,“肯定是在偷排”。老廖上前劝止,谁知槽罐车车下胶布一掀,从里面跑出一人,想开车 逃跑。
老廖赶忙上车进行围堵,拦住了槽罐车去路,队友也到槽罐车驾驶室想拔去车钥匙,谁知被对方挡开。老廖和队友两人紧盯着槽罐车不让离开,只见对方不停拨电 话。约半个小时后,现场突然来了一辆车,下来五六个人,个个手持铁管,不由分说照着老廖就打,老廖左臂手肘处当即受伤。趁着乱时,槽罐车和行凶者皆扬长而 去。老廖和队友事后检查发现,槽罐车载重约25吨,至少向下水管道井盖中倾倒了三分之二也就是近20吨的淤泥,从下水井盖向内望去,井壁和滤网都是黄色的 淤泥,到昨日新快报记者抵达现场时都未退去。
淤泥偷排危害大,导致雨天水浸街
市水务部门介绍,近年来,广州市中心城区多次遭遇过槽罐车偷排的情况,这些槽罐车在车底加装有排泥泵和排泥管,一辆车装载5-30吨泥浆,最快3分钟就能排完,由于偷排地点大多位于偏僻路段,人流较少,且偷排时间往往是深夜,所以查处难度非常大。
泥浆偷排是城市的“隐形蛀虫”,市民平时很难感受其直接影响,但实际上,泥浆偷排的危害巨大。广州市中心城区多为雨污合流管道,晴天输送周边生活污水进入 污水处理厂,雨天收集路面雨水排放至河涌。泥浆排入合流管道,会降低管道过流能力,严重的甚至会丧失功能,导致晴天污水溢流河涌,雨天水浸街;泥浆进入污 水处理厂,影响工艺调控,造成生产线设备磨损、污泥量增加,对出水水质影响较大,还会缩短污水处理厂的检修周期。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也给城市水环 境带来了不利影响。偷排者每次偷排赚取数千元利益,却给社会和市民造成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本次泥浆偷排事件影响的沥滘污水处理厂,上个月清淤时发现,处理池内淤积的泥沙厚度达到3米。清理完仅仅一个月,又因进厂泥沙过多,导致二沉池刮泥机损坏。
【分析】
打击槽罐车偷排,执法存在三大难点
正常情况下,建筑工地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该经过三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至下水道,沉淀的泥浆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但是,很多工地的泥浆沉淀池往往 面积和深度都不达标,为图省事,直接将尚未沉淀达标的泥浆水排放至下水道,导致管道淤积,排水能力大打折扣。而外运泥浆的槽罐车为了获取暴利,往往也会选 择在偏僻路段向下水道偷排泥浆。前一种偷排行为比较容易执法,而打击槽罐车违法偷排则存在几大难点:
1猫捉老鼠,监管难度大。前面已经提到,这些槽罐车经过改装,偷排时间非常短,而且往往选择在夜间偏僻路段“打游击”,巡查发现的几率相对较低。等泥浆水 顺着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厂时,偷排槽罐车早已经远离了偷排现场。像本次事件中如此明目张胆大白天偷排的非常少。海珠区东部、黄埔区科学城、荔湾区芳村片区、 白云区等人流相对较少的区域都是偷排的重灾区。
2违法分子暴力抗拒,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止。去年9月27日凌晨,市政维护人员在海珠区拦截到一辆正准备偷排的槽罐车,对方打电话叫来了十余名打手,市政 维护人员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只能选择报警。由于偷排行为不属于警察执法范围,因此只能保护现场人员安全,对违法偷排行为“无可奈何”。 去年5月14日晚,一辆槽罐车在增槎路偷排泥浆,市政维护人员在围堵、取证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拒,两名槽罐车随车人员对市政维护人员拉扯、踢打,并用铁锤敲 碎维护单位车辆前挡风玻璃,在警察到来之前,槽罐车强行冲破围堵逃逸。
3违法成本低,缺乏震慑力。目前,槽罐车偷排泥浆的违法行为由城管和水务部门共同执法打击,如果遇到暴力抵抗,还需要公安部门予以协助。执法过程中,槽罐车往往是以个体身份运营,且数量众多,被连续抓获的几率很低,难以从严从重处罚,对偷排造成的损失也较难追偿。
下一步,水务部门将会同城管部门协商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向市政管道违法偷排泥浆的不良企业。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国务院2014年施行的《城 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违法偷排行为有明确的惩处条款,除了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 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来可以考虑加大处罚力度,通过严惩威慑违法分子,减少偷排情况发生。对破坏防汛设施、损毁井盖、殴打他人等行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37、43条也有明确规定,每一条都适用拘留的处罚。
除了加大处罚力度,还需要加强引导,可以考虑采用定点接收、到岸计量、全程GPS监控、设置准入门槛及违法车辆黑名单、工地承担连带责任等手段,加强泥浆运输过程的管理,减少泥浆偷排情况发生。
“随手拍”
槽罐车偷排
向12319举报
目前正值汛期,暴雨导致水浸街的新闻频现报端,市政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偷排行为,如果见到槽罐车偷排泥浆,请随手拍照,并向城管热线12319举报。
【链接】
疑为“桂KU”车队团伙作案
水务部门昨日介绍,2014年以来,全市至少抓获14辆涉及“桂KU”开头车牌的槽罐车偷排淤泥,怀疑其为同一个车队,甚至是集体套牌车辆。但这些车辆很 少能够找到“正主”,多是在周边数个施工工地中流窜揽活。并且有一整套应对巡查的措施,即在槽罐车周边安排侦查车辆和侦查人员,发现执法车立马逃窜,被围 堵时能从附近很快搬来“救兵”。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当属去年在黄埔区的偷排事件,由于泥浆中混有大量石头泥沙,导致2米直径的污水管道被堵死,清淤费用高达 90多万元。
根据沥滘污水厂大学城2号站今年6月份至今不到两周时间的水质检查,共有9天9次在污水中发现黄泥水,发现时间全部集中于凌晨三时至四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