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黎国坚 刘佳星) 房东凌晨5点进入租客铺位,将21岁的女租客强奸。而他这么做的原因也莫名其妙——“不想把铺位再租给她,想让她赶紧走。”近日,从化法院经审理判决,房东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法院介绍,21岁的阿玲(化名)和两个朋友在一所大学门口合伙开了一家奶茶铺,晚上阿玲就在铺位里休息。由于不是封闭的房间,铺位没有门,只是用布遮住,门口栓了几个铁丝。2015年12月15日凌晨5点,还在睡梦中的阿玲突然被叫醒,发现房东邹某就站在自己身旁。阿玲称,不久后邹某用力掐住她的脖子。“我感到自己快透不过气了。”为了保命,阿玲只得顺从了邹某的意图。

  事发之后,邹某保证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还想给阿玲几百块钱了事,被阿玲拒绝。2015年12月15日,阿玲等人前往邹某家讨说法,阿玲一个朋友还录了音。邹某表示,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不想再把铺位租给阿玲,希望她撤场。

  阿玲的男友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说,事发后,阿玲情绪很不稳定,一直哭。“后来阿玲晕倒被送到医院期间,邹某还说要赔偿5万元给阿玲,但没有完成实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