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粤湘、马杰怡)2015年11月,一对情人入住中山市东凤镇某酒店并发生性关系后,因钱财问题发生争吵,男方先是手持女方手机多次打击其太阳穴附近,后又用房间内的灭火器砸其头部,致使女方倒在床上死亡。近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一审判决。
2015年3月,黑龙江男子周某作为工厂主管与前来应聘的罗某认识。约一个月后,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1月16日下午6时多,准备第二天回老家的周某和罗某一起吃饭喝酒后到东凤镇某酒店开房。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罗某开口向周某要钱。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周某用手机及房门旁边的灭火器将罗某打死。同月19日傍晚,周某在湖南省某旅社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认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证实罗某头部多处塌陷性或粉碎性骨折,足见周某作案时打击力度之大。而周某作案后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即逃离现场,致使罗某当场死亡,故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市中院一审判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周某表示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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