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王念、俞夷超
前日上午10时,市第一法院十二审判庭内,一起刑事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的行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法庭上,听到法官的宣判后,小林长长舒了一口气。为了所谓“男人的面子”,小林伪造了一本存折哄骗妻子和岳母,最终纸包不住火露馅了,小林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幸得法院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爱面子花钱办一本24万元假存折
小林是重庆人,大学毕业后来中山市南朗镇从事销售工作,月入一万多元,日子过得相当不错。他认识了在某中学做教师的小静,相恋、结婚,生活过得幸福美满。由于销售业绩不理想,小林的薪水由一万元缩减到三四千元,加上孩子出生,家庭经济负担逐渐加重。小林并未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妻子和岳母。当岳母和妻子询问小林身上有多少存款时,碍于面子的小林便撒了谎。“我没敢跟我老婆说我没有钱,更不敢跟岳母说,我要面子,所以就跟老婆和岳母说我有24万元的存款。”小林回忆道。
“圆谎”要用更多的谎言。如何让岳母和妻子相信自己的谎言呢?小林想了个馊主意。2015年8月份,小林在三乡镇一路边墙上看到了帮人伪造证件的小广告,出于想要蒙混过关的目的,小林联系了造假人员,花了300元办了一本存款金额为24万元的假存折。
小林将这本假存折交给了妻子小静保管,“我们感情一直很好,所以当时拿存折给我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过这可能是本假存折。”小静说。
岳母要转账取款露馅
小林为了所谓“男人的面子”,实际上已触犯刑律,为自己和家庭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2013年小林与妻子结婚,2014年两人在中山购置了一套房产。2016年5月18日,小林跟妻子小静打算还贷款,因二人手头上都没有那么多钱,其岳母就提出将存折里的钱取出来,这可吓坏了小林:“听到岳母说要把钱取出来,我心想惨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跟老人说存折是假的。”而完全不知道假存折的岳母以为,“要还房贷,手上又没钱,他存折有存款,就提出来,或干脆一次性把钱全转到我女儿的银行账户里,也省得以后麻烦。”小林的岳母说道。
爱面子的小林没向岳母说明实情,于是事情向着荒诞的方向发展。2016年5月25日,小林和岳母一起拿着假存折到离家较近的银行,打算将存折里的“存款”转账给妻子小静。
在银行门口,小林慌了神,这才如实向岳母交代说存折是假的。但岳母并不相信,还以为是小林心疼钱,不愿意转钱给小静。百般解释,岳母始终无法相信这个荒唐的故事。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小林如果悬崖勒马,向岳母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切还来得及。但小林爱面子的毛病又犯了,他硬着头皮当着岳母的面拿着假存折到银行的窗口向工作人员领取“存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存折有问题后立刻报了警。不久,小林被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
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免刑
小林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伪造金融票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伪造金融票证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被逮捕归案的小林后悔不已。在庭审中,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一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林伪造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除处罚。听到宣判后,小林长舒了一口气。
“感谢法院的从宽处理。这次事情完全是因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积极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小林表示。
法官说法:
免予刑罚是因犯罪情节轻微
市第一法院法官黄剑烽表示,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情有可原,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特殊处理形式。
很多人觉得奇怪,既然构成犯罪,又为何不需要处罚呢?因为某些行为触犯《刑法》的禁止规定而构成犯罪,但法官在量刑时,还要综合考虑到事情的起因、被告人的动机、作案手段、危害后果及普遍社会评价等因素。在我国刑事政策中有着重要的一条:“宽严相济”,类似于老百姓常说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于此类案件,法官审慎查实具体案情,结合案件因素综合考量后,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从宽处理,有利于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理性,保障司法人权;有利于让积极悔改的被告人重返社会,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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