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出门旅游本是开心事,不幸的是,43岁的欧先生去年在一次境外旅游中突发疾病身亡。之后,欧先生的妻子陈女士等4名家属以旅行社行程安排强度太大、缺乏应急救助为由,将旅行社告上法庭,并索赔2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佛山中院了解到,该院审理后认为家属未能举证证实系旅游行程安排导致欧先生死亡,同时旅行社及时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遂驳回家属诉求。

  游客发病身亡  家属称因行程强度太大

  去年4月11日,家住顺德的欧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等亲友一起参加广州某旅行社安排的4月11日至20日的境外游。4月15日凌晨,欧先生突发疾病,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陈女士等家属诉称,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强度非常大,一路上奔波劳碌,颠倒作息时间,致使欧先生诱发心肌缺血、肺水肿导致死亡,旅行社事先没有告知和进行引导,存在一定过错。以4月14日当天行程为例,欧先生早上5时左右起床,6时集中前往码头,乘船5小时,吃完午饭已是下午3时,然后下午4时观光,下午6时步行至观日落的地方,晚上8时15分集中回酒店,回到酒店已是晚上9时30分。

  家属们还表示,陈女士向领队请求救助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0时55分,领队通知当地导游求救,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为1时50分,延误了近1个小时,而且在救护车到达前,旅行社并无为死者进行任何应急救助,延误了救护,导致死者最后抢救无效。

  旅行社称与行程无关  游客是死于自身疾病 

  对此,旅行社表示,从4月11日出发到4月14日,行程为一般的城市游览,并无紧张之处。该旅游团包含欧先生(死亡时43周岁)在内共计35人,其中大部分游客比欧先生年长,60岁以上的游客有3名,包括3名72岁以上的游客。除死者及其家属外的游客均能完成行程,也未发生不适,也均未向旅行社投诉行程安排不合理。家属主张的行程强度过大并无任何事实依据,欧先生死于自身疾病,与行程无关。

  至于家属所指缺乏应急救助问题,旅行社称,4月15日凌晨0时15分,陈女士敲领队房间门呼叫救人,领队过去房间后,看见家属正在帮欧先生做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便马上通知地接导游,随后报警叫救护车,然后领队继续和家属一同抢救欧先生,直至救护车来到。故旅行社已经及时履行救助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未能举证行程过密致身亡

  南海法院一审审理后,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次旅游行程是赴当地旅游的常规线路,为一般性游览,其强度并无明显超出一般人能承受的程度,且无证据显示该旅行团其他大部分游客对此次旅游行程安排紧张进行过投诉。

  佛山中院还指出,家属未能举证证实系旅游行程安排紧密,导致欧先生死亡。同时,欧先生报名参加此次旅游,其基于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了解,应当考虑是否能够适应此次旅游。此外,欧先生没有向旅行社披露其可能有不良的身体状况。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知,在欧先生病发时旅行社已经及时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履行了救助义务。据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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