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两岁小男孩昊昊命丧深圳建艺大厦地下停车库。一辆从外驶入的商务车压过他的身体。最终,昊昊因抢救无效亡。

  ▲模拟事发现场

  事发视频公开以后,事故原因究竟是司机疏于观察还是昊昊所在位置为视线盲区,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昊昊为该大厦一名清洁工的孙子。

  深圳交警微博提醒称,千万别让孩子在停车场玩耍。

▲事发地依然还有昊昊被压的痕迹。王飞翔摄▲事发地依然还有昊昊被压的痕迹。王飞翔摄

  沉重的车轮

  昊昊的生命在 12 月 3 日下午两点 43 分突遭意外。

  据深圳交警通报,12 月 3 日下午两点 43 分,刘某浩驾粤 B6Y6L9 小车在福田一地下停车场行驶时,压到一名 2 岁男童简某昊,简某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男童在停车场玩耍过程中摔倒,无监护人在身边看管。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同时,深圳交警还公布了一段长达 31 秒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两岁的昊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地库,他晃晃悠悠地也往左车库一处设有减速带的下坡走去,但不小心摔倒在地库入口的左转弯处。

  而涉事商务车当时刚刚驶入地库,在驶过一段设有减速带的下坡后,该商务车开始向左 90 度转弯,这时,跌倒的昊昊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但车轮已经驶过。

  司机停车。画面戛然而止。在这 31 秒里,昊昊的家人并未出现。

  “司机是转弯存在盲区,而且可以看出来司机开的应该并不快。为什么一个那么小的孩子会一个人带着玩具在停车场玩耍,监护人在哪儿?”微博网友“银河抛弃繁星的夜里 _ ”的说法获得了很多网友的认同。“下地库,加上左转,加上有立柱,再加上小孩趴下了,看得到就有鬼咯”。网友“ JKiTL ”说。

  在很多人觉得司机“冤枉”的同时,也有网友认为是司机没有仔细观察,讲盲区“太冷血”。但这一说法很快引起争论。有网友反问道“如果你是父母,你让孩子去停车场玩?”

  也有网友表示,该转弯处应该设有停车场专用的“凸面镜”。

 ▲建艺大厦停车库入口处。王飞翔摄 ▲建艺大厦停车库入口处。王飞翔摄

  “大人没注意孩进了地库”

  12 月 5 日,记者探访深圳建艺大厦停车库发现,虽然经过处理,但现场还是有一片较为明显的血迹。昊昊倒地的地方,被放置了两个道路安全警示锥。依然有车辆从地库入口驶入,驶入后,向左是负一楼停车场;向右是负二楼停车场。但左转方向有一个四方立住挡住了部分视线,而前方并 无凸面镜。因此,在左转前,司机看不到左侧通道的情况。

  此外,尽管入口处标明了“建艺大厦地下库入口”,但实际上也有车辆从该入口处驶出。

  据一位深圳建艺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昊昊是大厦一位清洁工的孙子。虽然当天周六并不上班,但这名清洁工为了提前做些工作就去取清洁工具,没有注意到两岁的昊昊独自走进了地库。为何大厦入口既有车辆驶入也有车辆驶出?该工作人员称,建艺大厦属于写字楼,车流量比较少,因此有时候只开放一个入口供车辆进出。事发地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拐弯处是否应该设置凸面镜?接下来会采取什么措施?“大厦建好这么多年也没出过这样的事,我们也没有想到会有小孩子跑到地库里面去。是否会采取措施,要综合考虑后决定。”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来到深圳建艺大厦管理处,门口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处理事情去了”,无法接受采访也无法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记者询问处理什么事情,对方回应称“撞到孩子那个事”,“你们要采访应该去交警大队去。”

  司机有没有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在停车场发生碾压行人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按照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涉事司机到底有没有法律责任,判断的关键是司机有没有过失:如果涉事司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职责,没有仔细观察路面,因为过失导致了碾压小孩的事故,有可能涉嫌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确实是视角盲区,涉事司机观察不到路面的情况,只是一起意外事件的话,司机就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根据民法中公平的原则,司机对于死亡的小孩还是要做适当的补偿。

  潘翔表示,到底有没有过失将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后作出结论,因为涉及到刑事技术的问题,一定要由公安机关的勘查现场,然后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的分析意见。

  “家长是有监护责任的。家长不应该放任小孩一个人在车库玩耍,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家长存在没有履行到监护责任,则应该对涉事司机依法从轻考虑赔偿或量刑力度。”潘翔说。

  另外,潘律师表示,如果小孩独自进入地下车库,而车库工作人员巡查到或者视频监控的范围内看到了小孩子,但没有及时制止,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凸面镜,车库管理方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王飞翔 编辑 武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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