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在全省加大力度查处“为官不为”的背景下,广州市今年来,强化“为官不为”问题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强化对“为官不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1—10月追究429人责任

  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对“为官不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意见》,广州将“为官不为”问题细化为8类具体情形。随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进行暗访。1至10月,共组织拍摄8期专题暗访片,对政务窗口服务、农村“三资”管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暗访,部分暗访片通过电视予以曝光。

  据统计,前10月,广州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305个,责任追究429人,党纪政纪处分66人。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今年前三季度,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共同约谈市辖区、市直单位、市管企业“一把手”7人次;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2778人次。

  坚持“为官不为”案例通报曝光。今年前10月,市纪委通报“为官不为”典型案例11个,曝光“为官不为”问题27个。

  干部缓刑期内再违法

  当日,省纪委又向记者披露了近期广州市纪委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经济发展办原主任梁伟强在2008年因征地补偿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本应开除公职,但鳌头镇党委、镇政府未执行相关决定,只对其作降级处理。

  谁成想,梁伟强在缓刑考验期内竟然再度犯案,与他人合谋非法获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就此问题,前后两任镇党委书记陈鉴池、黄鉴洲,时任镇纪委书记李文芳,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从化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他四起案例分别为:增城区妇幼保健院时任院长刘小军因下属非法占用公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被追责;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韩国雄、综合业务一科科长黄镇杰查控违法建设不力被问责;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4名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被追责;白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赵英群、原副主任胡志军上报事业单位编制数严重失误被追责。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梁文悦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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