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月6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卫东亮)记者6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获悉,广东法院去年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省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该院披露的案例显示,广东阳江一男子因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其人大代表提名被取消。
在梁某诉李某、吴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吴某偿还借款93万余元及利息,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14232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于2016年6月17日向江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江城法院遂将被执行人李某、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8月,李某被社区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但经社区及选举机构向法院函询确认李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选举机构取消了李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其后,李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判决义务。
据广东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介绍,广东法院近期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长达60天,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7年2月11日。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九类涉民生案件。其目的是充分利用岁末年初这一特殊时期,进一步加大该类案件的执行力度,着力解决一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让民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根据广东高院统一部署,全省各地涉民生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设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咨询热线,负责案件咨询、接受举报,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咨询台”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工厂设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宣传点”,以方便当事人申请立案和查询执行信息。广东高院同时要求,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将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审判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直接移送执行部门进入主动执行程序,减少申请强制执行环节,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减轻诉累。
广东法院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获悉,广州中院集中发布了38宗涉民生执行案件悬赏公告,悬赏金额达990多万元。惠州博罗法院在集中行动开展以来,传唤被执行人14人,拘留3人,执结涉民生案件151件,执结标的达600万元。
广东高院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开通了旅业信息监控系统,法院可第一时间获取被执行人入住酒店信息,及时采取执行措施。韶关浈江法院与清远连州公安局、广州增城公安局合作,通过“临控”快速拘留了两个被执行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兑现93名工人100万元工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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