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机器人产业要做大做强。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成通摄顺德机器人产业要做大做强。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成通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子宁、王鹏)到2020年,顺德将争取引进全球领先和国内领先的机器人龙头企业,未来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超10亿元企业不少于一家,将顺德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区经科局昨日出台了《顺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顺德区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顺德注册或区外新迁入的机器人相关上市企业和经认定为国内外领先的机器人相关企业累计3年最高获9000万元补助。

  目标: 造机器人产业生态超亿元企业不少于10家

  今年来,顺德机器人产业布局“成绩单”显著。为进一步推动顺德企业应用机器人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做大做强本土骨干机器人企业,吸引国内外优秀机器人企业落户顺德,聚集发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区经科局出台了《顺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未来,顺德将打造面向国际的、全产业链及完整产业生态的机器人智造基地,并实现以下具体目标:顺德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企业超过100家,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50家,超亿元企业不少于10家,超10亿元企业不少于1家。

  此外,顺德还将创建广东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新增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从业人员不少于5000人,引入高端人才不少于500人。

  为了精准实现目标,这些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企业将成为《办法》重点扶持对象。除了满足在顺德注册、纳税的条件,企业必须是机器人相关或机器人应用相关。据《办法》,“机器人相关企业”是指从事与工业机器人产业相关的企业或机构。另外,还要求机器人相关业务收入要占到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业务范围包括了机器人生产企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企业等。

  此外,顺德引导成立总规模3亿元的顺德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加速顺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工厂建设。据悉,《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各类扶持政策

  机器人相关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为了重点扶持机器人产企,区经科局设立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办法》内所涉及的各类扶持政策。

  那么扶持如何落实到位?记者获悉,自《办法》实施之日起,机器人相关上市企业和经认定为国内外领先的机器人相关企业,满足在顺德注册成立或从区外新迁入,在顺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区域总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等条件后,当企业实际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或以上的,除可按相关规定享受顺德区的招商引资扶持办法外,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每年按其当年在顺德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每年每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按其当年研发费用给予1:1配套经费补助,每年每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

  而区外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机器人相关企业、创新团队以租赁形式进驻顺德经认定的机器人产业园区和孵化器,并在顺德登记注册的,按租赁面积计算,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新建(迁入)并在顺德设有生产和研发基地的机器人相关企业(不含机器人生产企业),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本土机器人企业卖产品最高补6000万元

  对于开拓机器人市场,专项资金也有相关扶持。据《办法》,对经认定的顺德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每年按照其销售机器人本体销售收入(含税)的10%给予补助,且当企业年度销售的机器人超过2000台时,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而每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另外,顺德装备企业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使用顺德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生产的工业机器人整套对外销售的,给予装备企业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购置该机器人本体(含税)费用的10%补助,当企业购置该机器人超过300台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资金还将支持机器人相关企业的研发创新。据《办法》,其研发和制造的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塑料五金加工、汽配、家具等行业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等,参与共同研发和制造的企业超过70%为顺德企业,并经专家评审认定为具有重大技术突破性的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成立规模3亿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

  为扶持机器人等智能制造产业,区经科局在金融服务上,引导成立总规模3亿元的顺德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顺德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企业相关项目,加速顺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工厂建设。

  在金融服务扶持方面,顺德鼓励机器人相关企业上市,按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相关扶持办法进行扶持。

  另外,为了鼓励顺德区企业并购国内外机器人相关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对并购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并购重组项目,给予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费用的50%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