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我市交警部门从2018年3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对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整治,并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演唱会有预演,生命没有彩排。小编列举了一些涉摩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希望通过这些,让大家明白生命之可贵,安全文明出行,守护幸福果实!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

  危害性:无牌无证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检测,安全性能差,技术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很多可能是机件严重破损的报废车辆。个别驾驶人驾驶无号牌车辆,在交警不在场的情况下肆意违反交通法规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此外,无牌无证机动车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处罚或者赔偿,往往选择逃逸。

  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无牌无证车上路,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不戴安全头盔

  危害性:摩托车自身安全系数较低,驾驶员没有车体挡护,缺少必要的安全头盔防护,极易受重创。在交通事故中,大多数摩托车事故死亡人都是头部遭受重创,被碰撞、挤压而丧命的。

  温馨提示:头盔能吸收碰撞能量、抵挡硬物撞击,有效保护驾驶人头部。佩戴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安全保护的重要一环,是发生事故时骑乘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是不可忽视的致命细节。

  超员超载

  危害性:两轮摩托车承载能力有限,超员后,载质量增加,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延长,影响车辆转向性能与制动效能,严重超员还会因轮胎负荷、变形过大而爆胎,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超员超载不安全,发生事故伤亡大!

  涉酒驾驶

  危害性: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醉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

  温馨提示:有一种叮咛叫滴酒不沾,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愿每一位驾驶人记于心,践于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闯红灯

  危害性: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或在黄灯亮时抢行,不仅破坏了交叉路口的通行秩序,使路口交通阻滞,而且容易与其他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剐蹭,甚至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闯红灯是对生命的亵渎,对安全的威胁。抢一秒,毁一生;宁停三分,不闯一秒。请铭记“细节决定生死安危”理念,千万不要闯红灯,不要重演“因小失大”的悲剧!

  逆向行驶

  危害性: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