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潮南区峡山镇一仓库发生火灾后,有个别网民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便在网络及微信等平台发布、传播“峡山火灾烧死多人”等不实信息,一时间谣言四起,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公共恐慌。为此,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4月13日下午,警方根据巡查掌握信息,迅速开展调查,很快查明了在网上发布、传播谣言信息的行为人洪某龙(男,34岁,潮南区陈店镇人)、曾某强(男,27岁、普宁市麒麟镇人),潮南分局陈店派出所立即传唤该2名违法嫌疑人,经审讯,违法嫌疑人洪某龙、曾某强对其在网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员洪某龙、曾某强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被潮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蜀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文明上网,传播健康文明网络正能量,切勿转发、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法律法规者,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