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 通讯员肖乃花)4月20日,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广东省财政厅拟定了2018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途,其中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为2亿元,资金安排明细已向社会公示。
根据安排,共把1.461亿元分配给汕头、韶关、河源等15个地级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2000万元用于河源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级治理试点建设;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外的19个县(市、区)分别补助50万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韶关南雄市等12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共补助1440万元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700万元用于珠江三角洲基底断裂探查研究项目(第二期);300万元用于省级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维护升级与宣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