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福建三明的林女士向新浪广东快投诉反映称,她2016年买奔驰车时购买了汽车延保套餐,4S店赠送了轮胎免费换新服务,销售称2年内可以免费更换4条轮胎。今年林女士在免费更换了2条轮胎后,与4S店约好下次去更换剩下的2条。然而,4月14日,林女士如约再去换轮胎时,却遭到4S店的拒绝。
事后,林女士多次向奔驰北京总部反映情况,得到回复为4S店认定轮胎是人为损坏,不能赔。4月18日,新浪广东快投诉联系该4S店,客服表示轮胎免费换新服务实际上是轮胎险,有一定的赔付标准,是否能赔由保险公司决定。
车主与4S店约好更换磨损轮胎 到达后却遭4S店拒绝
2016年4月20日,林女士在厦门空港航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小轿车,价值近30万元。林女士称,当时销售极力推荐汽车延保套餐,可享受3年的延保,且在购车后的两年内可免费更换4条轮胎,“销售说一条轮胎正常要1500元,这样算下来挺划算的,所以就购买了。”林女士说,没想到后来去换轮胎却遭到拒绝。
林女士说,她家的奔驰车经常在工作地和老家之间来回跑,用车近2年,4个轮胎都磨损严重。年初,她自费在三明的一家4S店将轮胎全部换了,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称可以拿换下来的旧轮胎换新轮胎。3月,林女士成功在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换了2条已磨损的轮胎,“他们说一次只能更换2条,一个月后可以再来换剩下的2条。”
4月初,林女士再次联系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询问是否可以更换剩下的2条轮胎,在与4S店多次沟通确认后,双方约定4月14日上午进行轮胎换新服务,然而林女士与丈夫如约从三明开车到达4S店后,工作人员却不予更换,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说明,一味推脱经理休假不能擅自做主。
林女士表示,一般换轮胎需要提前一周预约,之前已经换过一次了,4S店称轮胎型号有记录,并且后来还电话告知货到了,可以过来更换,没想到4S店会拒绝更换,让他们白跑一趟。
车主向奔驰厂家投诉 厂家回复:4S店判定轮胎是人为损坏
事后,林女士多次向奔驰北京总部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相应的解释和说明。4月17日下午,林女士告诉新浪广东快投诉,已收到了奔驰北京总部的回复,“4S店称轮胎为人为损坏,不能理赔”。
林女士表示,她家的奔驰车两年开了4万公里,且经常走山路和县道,路况不是很好,所以轮胎磨自然会磨损得比较厉害,根本不需要人为去损坏。“需要更换的这2条轮胎,其中一只磨损比较严重,另外一只正面和侧面都补过一次,已经完全不能再用了。” 林女士说。
厦门空港航星4S店:换新有一定的赔付标准 由保险公司决定
4月18日,新浪广东快投诉向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核实情况,该4S店的客服罗女士回应称,延保套餐赠送轮胎换新服务,实际上享受的是轮胎保险,购买后两年内轮胎有破损或鼓包可以免费换新,但要看破损程度和鼓包的大小,有相关的赔付标准,是否能为客户免费换新由保险公司决定。
针对北京奔驰总部反馈的“4S店判定为人为损坏,不能理赔”说法,厦门空港航星奔驰4S店客服表示不太清楚,公司售后相关负责人已经在跟进了,目前还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
专家:若判定轮胎是人为损坏 需出具相关说明
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郭俊荣秘书长称,轮胎险是一种比较新的险种,目前推出轮胎险的保险公司相对较少,由于轮胎的使用环境太复杂了,一般很难判定轮胎的损坏是驾驶习惯、路况的问题,还是轮胎本身的质量问题,如果4S店判定轮胎是人为损坏,不给赔偿,需要出具相关的说明。
针对车主购车时是否有必要购买汽车延保的问题,郭俊荣秘书长表示,汽车延保是针对车辆正常使用情况下,对车辆的发动机、制动等重要零部件进行的保养,通常销售会抓住车主“爱车”的心理来推销延保套餐,是否需要购买看个人需求,如果车主所购车辆是成熟车型,性能稳定,个人不建议购买,车主可以等车辆三包到期后,再根据车况决定是否购买。
郭秘书长提醒,汽车延保若规定只能到指定4S店保养,属于捆绑销售,并不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建议4S店应该透明,可以让车主在其他服务规范的门店进行维修保养,但其他门店要把维修数据反馈给4S店,以便4S店可以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把控。(新浪广东 GDTS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