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警方在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推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战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的公安机关。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公安工作至关重要的任务来抓,研究确定了扫黑除恶“线索必录、线索必研、专案必督、财伞必挖”的“四必”工作原则,明确扫黑除恶打击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集中优势资源、调配专业力量,迅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各地公安机关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与集群化规模化打击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创新侦查模式、强化侦查措施、深入组织经营,先后发起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的涉黑涉恶团伙,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开展强力打击的同时,广东警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精神,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查处打击“黑恶村官”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大力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在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方面出实招、下重拳、使狠劲,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案例一:通过“软暴力”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

  今年初,广东省公安厅接到群众举报后,通过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梳理,发现汕头市龙湖区存在一个以谢某忠为首的涉黑恶走私犯罪团伙,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经深入调查后发现,谢某忠通过拉票、回收空白选票、“软暴力”等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获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由于该团伙在当地势力较大,群众敢怒不敢言,多人因害怕被打击报复而不敢通过正常的途径举报或申诉。

  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的“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查处涉案村干部5名,查冻涉案资产1.3亿元人民币,缴获小汽车、枪支、弹药、保险柜、账本等涉案物品一批。

  6月15日,佛山市检察院对谢某忠涉黑组织骨干成员作出逮捕决定,专案侦办取得阶段性胜利。

  案例二:从一宗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广州市公安机关从2017年一宗故意伤害案件入手,从中发现一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度侦查。专案组通过广泛发动知情者、受害人反映情况,获取了该组织的大量违法犯罪线索。

  经过近10个月的经营,专案组摸清了该组织的组织架构、成员情况、活动规律、涉案情况和犯罪特点等,查实该组织以施某兵为首,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凤阳、江海、华洲一带,实施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4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统筹指挥多警种协同作战,出动精干警力分赴广州、湖北、重庆三地开展同步抓捕,一举打掉以施某兵为首的特大涉黑犯罪组织,成功抓获主要涉案成员,扣押涉案车辆5辆、缴获枪支、子弹、砍刀及铁棍、工兵铲、电脑、手机、现金等涉案物品一批,冻结涉案团伙资金310余万元。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案例三:垄断工业废品收购业务

  深圳市公安机关从一起争抢赌场利益引发的命案入手,发现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涉黑恶犯罪组织。经持续对线索进行研判发现,在宝安区沙井、福永街道一带活跃着一个以陈某森、文某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调查发现,陈某森与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合伙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开办废品收购站,以暴力、威胁手段垄断沙井街道多个村共四百余家工厂的工业废品收购业务,获取巨额利润。此外,该犯罪组织先后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容留卖淫、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百余起,造成人员伤亡和大量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沙井一带的社会、经济秩序。

  2018年3月12日凌晨,在公安部的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深圳市公安机关集结精干警力,在全国12省26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打掉以陈某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功破获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案件,扣押车辆、手枪、子弹、管制刀具等涉案物品一批,缴获涉案现金人民币50.6余万元、港币127.4余万元,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700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土地总价值超过4亿人民币。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案例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2016年,省公安厅接到相关群众举报线索后,指令清远市公安局开展核查。清远市公安机关通过对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发现,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一带活跃着一个以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

  经侦查发现,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为了尽快侦破该案,专案组走访了100多名大沙塘村及其周边村民和知情者,派出专人分赴广东省内各地市及湖南、广西、上海、新疆等省区市,调查20余家涉案企业,逐步查清了该涉黑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犯罪活动特点规律,掌握了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的大量证据和线索,为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4月2日凌晨,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查处涉案村干部7名,扣押涉案车辆10余辆,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民众举报最高奖50万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经报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举报方式。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

  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进一步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有力维护我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