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传唤了一名因涉嫌利用驾驶证帮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郭某。经对郭某进行询问,其对涉嫌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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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我是在帮别人跑腿缴交罚款,赚点茶水费。从去年开始,我分两次帮别人处理了6分,一次是帮朋友,一次是帮亲戚。我就拿他们的行驶证跟我自己的驾驶证,在自助机上操作。”

  ——郭某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郭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交警部门已将其移交所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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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机动巡逻大队在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指挥下,将加大对买卖驾驶证分数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将会严惩。在此,交警部门告诫那些还在替人买卖驾驶证分数谋取利益的经营者,要坚决杜绝这种行为,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郑文斌

  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一种“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交通违法记分是为了增强安全行车意识,买卖驾驶证分数,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而且干扰了交警部门的正常执法。下一步,汕头交警将继续加强驾驶证扣分审核力度,严厉打击买卖分行为!另外,如果驾驶证登记信息(如联系电话)已变化的驾驶人,要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真实有效。